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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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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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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方所有所有的当事人;

表示接受郑御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受赠人;当事人所转让的财产,称为赠与物。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受让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因为转让一词的多义性,转让合同不是一种基本合同类型,其包括的范围远远大于买卖合同,甚至可以包括租赁合同,例如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向次承租人转让经营的店铺。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赠与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1、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必须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才能成立。

一方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或者一方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均不成立。

正是这一特征,是赠与合同区别于遗嘱。2、赠与合同以转移赠与物的所有权于受赠人为目的。赠与是对财产归属的一种处分行为,其目的是赠与物的所有权从赠与人处转移至受赠人处。

赠与合同的成立,将导致赠与物所有权的转移。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负有转移赠与物的所有权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仅享有接受赠与物的权利,并不承担对价性义务。

4、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是没有对价格给付条件的,受赠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无须支付对价。

5、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把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与传统观点把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不同。

按照《民法典》,赠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亮丛指一致,不需将赠与财产交付受赠人,合同即告成立。二、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敬配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这些条件都成立时,赠与合同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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