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算不算工龄
郭某2002年加入国内一家先进的手机生产企业,担任地区销售代表。2005年,该企业决定将市场销售部门80%的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为了平息正式员工被转换身份的不满,公司决定按照高于法定标准,即员工每工作1年支付1.5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向愿意继续留任的员工支付“身份转换费”。
同时,公司承诺,如果工作业绩能够连续3年取得“优秀”,还将让他们重新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并取得股份。
郭某选择获得补偿并继续留任,从此劳动关系被转移到一家大型劳务派遣公司。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人脉积累,自2006年至2008年,郭某连续3年被评选为优秀员工。
2008年底年终考核结束后,手机生产公司正式与郭某签订了5年期,并给予员工股份。
2011年,由于公司销售部门重组,公司决定与郭某协商。郭某同意了,但双方在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上产生了分歧。郭某认为自己在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加入该公司,经济补偿理应从2002年开始计算。
而人力资源经理认为,2008年郭某才正式与该公司,此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因此补偿年限应当从2008年底开始计算。
双方遂起纠纷。
本案中反映的问题是近年来企业在转变用工模式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该手机生产企业为了转变企业战略,将正式员工转换身份,变为劳务派遣工,并给予了补偿,后又根据需要重新使部分劳务派遣工获得正式员工的身份。
《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所以,郭某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应当从2002年加入该手机生产企业开始计算,但这是否意味着他的经济补偿金年限也从2002年开始计算呢?
当然不是。根据法律规定,虽然郭某的两次身份转换都是在公司的安排下进行的,但是在2005年郭某转变为劳务派遣工的时候,公司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郭某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年限应当从2005年开始计算。
劳务派遣的员工,如果不是本人原因派遣到新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应予支持。
所以,实践中,劳务派遣是可以算工龄的,但要注意转换工作的原因。
算工龄。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
算工龄。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
一、用人单位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合法吗 用人单位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不合法的,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与本单位签合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劳务派遣没有被取消,仍然是一种合法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劳动者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你好,可以询问当地劳动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确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务派遣关系,很多人对派遣关系也存在很大的疑问,就劳务派遣工作稳定吗、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何区别,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工作稳定吗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计算方法主要有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和工龄折算法
单位除名后以前的工龄是否还有,视情况而定: 1、对于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和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办法应该是一致的,如果被单位除名之前没有受过开除处分,被除名前的工龄,可以和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于该部分员工,单位除名后以前的工龄一般是存在的; 2、如果在被单位除名前曾经受过开除处分,连续工龄就只能从受开除处分或刑满释放再次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
劳务派遣取消了吗2021年,劳务派遣仍然存在,具体规定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之中,详细内容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
劳务派遣资质没有被国务院取消。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资质没有被国务院取消。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资质没有被国务院取消。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合法。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1、用人单位将合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其实质是变更劳动合同,须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就构成违法行为。2、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作为劳动者的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要求单位纠正这种错误做法;【2】向当地工会反映,请求通过工会维护自身权益;【3】积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学生去实习的,实习期一般不会计算工龄,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算工龄。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1.政府劳务派遣一般是不能转正。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那么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2.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