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顶层架构设计这两年很火,但实际上很多人眼里的股权顶层架构设计就等于是股权比例的分配,比如琅琅上口的67%的绝对控制权、51%的相对控制权、34%的一票否决权、10%的临时会议权,3%的临时案权、1%的代为诉讼权等,进而告诉创业者一定要守住这些股权比例的红线,但实际上这与现实中创业者的诉求差距甚大,创业者要的是控制权,并不一定是持股比例,即使在持股比例上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一再下降的情况下,如果可以通过设计将公司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那也完全可以实现他的诉求。
股东会层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AB股(同股不同权),董事会层面的董事提名权等方式大家都相对比较熟悉,本文主要谈谈股权顶层设计时股权专业律师如何把公司章程作为自己的表演舞台。
《公司法》总共有64个条文中出现过“公司章程”,其中11个条文中“公司章程”出现过两次,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中出现过75次,很多企业在设立公司时使用的都是工商部门推荐使用的标准章程文本,这相当于自废武功。
试问一个问题,董事长怎么产生?可能很多人下意识的回答是由董事会过半数的人选举产生,但是请看看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并没有说必须要董事会过半数选举通过。
假设如果A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他希望控制董事长的产生,他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这样设计:公司董事长由A任命,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章程的修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解释一下,就是公司A说了算。这样行不行,当然没有问题。当年真功夫的才蔡达标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提名权。很多人对这个权力都有些忽视,甚至有些看不上,但实际上如果运用得当,在实现对公司的实际掌控中有很重要的作用。
比如《公司法》第4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而经理的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等,基本上相当于一个公司最重要的生产运营都在经理掌控之下,这个岗位在公司举足轻重。
而如果A按照前述方式控制了董事长人选的情况下,他也可以在章程中约定,经理的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这样相当于A完全可以只提名自己能实际掌控的人,董事会聘任经理与否只能在A提名的人中决定,这不就等于A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
进一步还可以延伸到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的提名,将控制权进一步扩张。
公司公章证照控制权。近些年来,一些公司由于各股东利益冲突加剧,抢夺公司公章证照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公司公章证照被个别股东实际控制后,部分股东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但实际上大多数都以败诉告终,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的公章证照应该由谁来保管,所以法院支持把公章证照给任何一个股东都没有依据。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A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设定,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由董事长或经理负责保管,这样一旦发生公章证照被实际抢夺的情况下,法律诉讼也有了坚实的依据。
正如之前所述,公司章程在《公司法》出现过75次,通过公司章程来扩张权力的方式有很多,这些条文就是股权专业律师长袖善舞的地方。
也是在进行股权顶层架构设计的时候另一个需要考虑的维度,多一个维度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你与其他股权律师相比的差异性的竞争力优势之所在。
得股权者得天下,创始人做大做强企业,越来越离不开与之相匹配的股权顶层架构。股权顶层架构设计不当,轻则给企业发展埋下定时炸弹,重则令创始人失去企业控制权,甚至是彻底出局,出现“养大的孩子叫别人爹”的悲剧性后果。企业创始人要防止出现失控局面,同时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助力和便利,在设计股权顶层架构时需要准确把握以下6个原则: 一、风险隔离原则风险隔离原则是指企业股权顶层架构设计需要实现企业风险与股东个人风
科技型企业具有人才密集、资本密集、风险密集等特点,企业合伙人都是不甘于只领取薪酬的强者,企业做大做强都离不开一轮又一轮的外部股权融资。如果科技型企业的创始人不善于分配股权,那就是“大股东、小老板”,企业的路越走越窄;如果创始人善于运用股权,那就是“小股东、大老板”,企业发展的路越走越宽。所以,科技型企业要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与企业战略相匹配的股权架构。 得股权者得天下,失股权者失江山
上市公司股权分配的规定如下: 1、一般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 2、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
1、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2、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以上就是外资企业持股比例的要求。【温馨提示】若
公司变更持股比例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的身份信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营业执照的副本等资料,若是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一般具有如下相关的步骤:1、制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整体变更方案;2、召开股东会,通过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3、变更公司章程、组织机构等;4、将原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进行折换;5、带齐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6、登报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该将符合如下条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1)母公司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和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的(不含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2)母公司虽然不持有被投资企业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在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
持股100%的不一定是个人独资企业,也有可能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且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唯一股东而注册的公司,属于《公司法》中所描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公司。
当表决权与持股比例一致时,考虑持股比例时,需关注以下几个数字,因为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这些数字决定了是否享有部分股东权利:1、持股比例达到10%,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也有权申请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
这个是没有规定的, 如果大股东不看好,又没有约定不可以减持,可以全部套现. 如果要控股的话, 要51%. 如果都低于51%第一大股东最有话语权.
这个是没有规定的, 如果大股东不看好,又没有约定不可以减持,可以全部套现. 如果要控股的话, 要51%. 如果都低于51%第一大股东最有话语权.
1、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2、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以上就是外资企业持股比例的要求。
大股东持股比例的规定 没有标准,有的公司持股百分之10就是大股东,有的要在百分之49以上。 1、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是流通股,多好些;二是若是非流通股,则越少越好,没有解禁压力。 2、其次,如果是大股东持股,相对少些好,利于重组或者没有减持的要求。 3、如果是机构、基金等持有的股份,则相对多些为好,至少没有基本面方面的顾虑。 4、一般非大股东的流通股(机构、基金、个人)前十名持股,能占10%——
夫妻能否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双方持股比例如何认定——深圳赵启太律师、田凯程律师分析【关键词】深圳律师 有限公司 股权【裁判要旨】夫妻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但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双方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以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股份为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案情简介】一、甲与乙系夫妻关系
大股东持股比例是: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大股东;2、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十以上股东为大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达百分之五十的股东为控股股东。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
持股比例多少有表决权吗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人物,一般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并没有法律规定法人一定持股,也可以不持股,所以法人持股1%的比例是允许的。法人的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协商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
不违法的。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你的目标的让员工一起来承担运营风险,不过只需要参与年终分红!你需要跟员工签订入股协议书 按你可以以合伙协议的方式把上述事项约定清楚,除了约定上述事项后,还应该约定下列事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
查看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查询:1、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登录查询系统之后,输入公司名称即可查询公司工商登记信息。3、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如果公司每年都进行审计的话,审计报告上会披露股东的持股比例。扩展资料: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1. 表决权(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人物,一般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并没有法律规定法人一定持股,也可以不持股,所以法人持股1%的比例是允许的。法人的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协商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