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短视频随着移动互联网提速、智能终端的普及而受到多方青睐。然而,短视频风靡的背后,暗藏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近日,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及15家影视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网络上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正片发布数小时后“跟播”就上线
李明阳(化名)作为各类短视频产品的深度用户,在去年底开始参与短视频制作。他告诉记者:“原创内容的策划、剪辑、后期制作都很费时费力,账号需要慢慢‘养’,同时还得做好粉丝关系的维护、增强粉丝黏性。
而‘养’‘无脑’剪辑类账号就不需要这些繁琐的步骤。”
李明阳在某平台开设的短视频账号昵称为“XX冷门影视剧”。记者在该账号后台看到,从去年12月至今,李明阳共发布了30多个3~5分钟不等的短视频,共收获5000多万次播放、100多万个赞。
“这个数据在剪辑类账号里只能算‘弟弟’,因为我剪辑的多是冷门剧,但同时也能降低视频被投诉下架甚至被封号的风险。”
李明阳说。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2月正式发布的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短视频正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是被侵权的“重灾区”。
记者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检索发现,对一些在播大热的综艺、影视剧进行二次剪辑的账号不在少数。不少账号甚至已经做到了“跟播”,相关正片发布数小时后,二次创作短视频就已经上线,账号评论区还会有粉丝“催更”。
“一切都是为了流量变现”
2018年3月,广电总局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对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制。
这被认为剑指部分视频网站以“鬼畜”创作之名,对部分红色经典进行歪曲传播、恶搞等行为。
“二次剪辑创作一切都是为了流量变现。官方举办的二次剪辑是为了发挥营销中的‘自来水’(‘自来水’从网络语‘水军’引申而来的,意为‘自发而来的水军’)效应,而我是为了带货。”
李明阳说,自己运营此类账号不到半年已获益不菲。
在李明阳视频账号的“带货橱窗”里记者看到,上架的商品有畅销书、网红零食以及视频剪辑网课,其中销量最好的是视频剪辑网课。
“不少粉丝在评论区问我视频剪辑怎么做,我就把以前收集的课程打包出售。”李明阳说,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挣推广费,“在视频播放页插入其他APP或者游戏的推广链接,只要链接被点击我就有钱拿。”
须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因《X分钟看完XX电影》系列视频打响知名度的二次剪辑视频主“谷阿莫”,曾被诉擅自截取影视作品片段涉嫌侵权,在2017年被5家影视公司告上法庭。
“谷阿莫”通过二次创作的视频已变现获利,超过了其辩称的对于剪辑是为了推广作品,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必要限度。有专家认为,是否存在营利行为可作为侵权与否的重要判断标准。
记者了解到,权利人对于短视频剪辑是否存在营利行为的取证存在困难。侵权损失评估尚无统一标准;商品销售数量、带货流水通常需要通过短视频平台调取,但一些平台作为此类侵权行为的关联方,并不愿积极配合。
有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加大对短视频侵权行为的惩戒、规制力度外,压实短视频平台的主体责任也是避免类似纠纷发生的重要途径。
平台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对于多数侵权视频的审核、识别、下架完全是可行的,但部分平台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非还是流量在作祟”。
(记者 张子谕)
法律规定:《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1、剪辑影视剧片段发到短视频平台,以营利为目的,且并未获得授权的,算侵权。法律规定任何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
对于那些在网上发自拍,美颜美到大家都不认识的朋友,我们通常亲切地称之为“照骗”。然而,有一种人可谓真正的“照骗”。他们把PS艳照敲诈做成了一门“生意”,将“不雅视频”与“诈骗”相结合,将图像PS成“艳照”,甚至使用AI动态换脸技术PS成“不雅视频”,对他人进行“敲诈”,妄图“财源滚滚”。1PS不雅视频敲诈公职人员湖南双峰县的李某某、张某某、陈某某等犯罪嫌疑人PS“不雅视频”来敲诈他人,用邮寄快递的
自媒体发布剪辑电影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属于侵权行为。但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而且原创占比也是一个问题。自媒体进入了后自媒体时代,强调的是专业生产内容,更看重自媒体
视频作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如果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被行政部门查处的,还应当对侵权人处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
视频软件剪辑电视剧上传算侵权吗电视剧的版权归属于制作方,在市场上进行出售。而在视频软件上发布的剪辑的电视剧,如果用于进行商业宣传和做广告这样的商业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这是侵权行为,即便没有用于商业用途,也属于侵权行为。之前,有知名电影解说人就被电视剧版权所有方,起诉到法院诉其制作的内容侵权了。这也是现在加强法律对作品原创版权的保护趋势。短视频因具有时长短、制作周期短、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更能适
您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您好!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
如果父母有民事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孩子当兵、考公务员、入党会有一定的影响。
爷爷是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影响孙子。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主要是对自己在行政和经济上有所限制,对于其家人而方,主要是会祸及子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你好,可以要求他们出具扣留依据
你好!合同有效!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或者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您好,是登记错误的原因吗?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是根据产权登记的,如果是登记错误的话要通过政府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被剪辑的录音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法收集的证据,与案件有关联的,真实可信的,法庭会用;如果被剪辑的录音是非法收集的证据或者是虚假证据的,法庭就不会用。
可以。 交通执法随意上路查车,属于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 1、只有交警可以随时上路执法; 2、交通稽查只能是设点检查,且具体的点,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3、与交警联合执法时,交通部门可以有“借口”上路执法,本质上还是违法的。 交警的主要职责: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可以坐高铁,因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而高铁就是G字开头的动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
近期,本所律师接受了多起房屋中介卷款跑路类案件的咨询。如何明晰此类案件的法律关系,维护房东、租客合法权益,笔者给出分析如下。 首先,要确定房东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性质。现实中常见模式有二:1、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之间产生房屋租赁关系;2、委托代理合同,双方之间成立委托代理关系。 一、房屋租赁模式 此类情况下,房东为出租人,中介为承租人,租客为次承租人。因合同效力的相对性原理,中
误区一:抚养费是收入的30% 纠正:还须参照三个因素确定根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抚养费还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一个人月收入的20%至30%达到千元以上,即使在北京,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明显偏高,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所以,法院不会
不收钱,不算非法营运。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父亲无驾驶证对孩子政审没有任何影响。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孩子考取公务员的政审要求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并没有具体时间限制。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或通过其他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发票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