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案件中,尤其在贿赂案件的侦办中,侦查机关为了能够长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迅速突破、获得口供,经常采用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以下简称“指定监视居住”)。
一、为什么职侦部门“青睐”指定监视居住措施
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张超刑辩律师团队认为:第一,指定监视居住期间侦查人员可以直接控制犯罪嫌疑人,不受时间限制地对嫌疑人进行讯问,进而才有可能进行长时间的疲劳审讯;
而送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提讯犯罪嫌疑人需要严格遵守看守所的作息制度,疲劳讯问几乎不可能。
第二,指定监视居住期间侦查人员可以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也就便于实施直接造成犯罪嫌疑人肉体疼痛的暴力刑讯手段,不过随着侦查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致使犯罪嫌疑人肉体剧烈疼痛的高强度暴力手段已经很少被采用,但是诸如铐紧手铐、让犯罪嫌疑人长时间坐立,造成其手臂、腿、腰椎、颈椎等肉体疼痛或精神上痛苦的行为还普遍存在。
二、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应当以传唤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六章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五种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和逮捕是直接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剥夺,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
相应的,《刑诉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一十七条分别规定了针对被羁押和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方式;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即对被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属于“提讯”,侦查人员前往看守所提讯的应当出示提讯证等相关法律文书;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即对拘留、逮捕以外,未被送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法定措施是“传唤”,需要严格按照传唤的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通过对上述法条分析,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张超刑辩律师团队认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方式可以分为“传唤”和“提讯”:“提讯”是针对在押人员,即送往看守所羁押的嫌疑人;
对未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只能采用“传唤”。《刑诉法》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规定的义务也是“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法律并未规定什么是传讯,故只可能指的是传唤并讯问,这就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对这类人员进行讯问需要通过传唤。因此,,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张超刑辩律师团队认为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从被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带至检察院接受讯问的行为应当属于传唤行为。
在现实案件中,尤其在贿赂案件的侦办中,侦查机关为了能够长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迅速突破、获得口供,经常采用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以下简称“指定监视居住”)。一、为什么职侦部门“青睐”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张超刑辩律师团队认为:第一,指定监视居住期间侦查人员可以直接控制犯罪嫌疑人,不受时间限制地对嫌疑人进行讯问,进而才有可能进行长时间的疲劳审讯;而送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提讯犯罪
一、看守所内生活及家属顾送钱款、物品、会见通信等1.看守所内日常起居看守所内免费提供一日三餐,但少油少盐少肉;身体不舒服看守所提供诊治;广东省内看守所内基本不存在打架斗殴被欺负;大多数看守所是不需要在押人员做劳动;每个监仓约关押20人,但也有个别看守所每个监仓羁押人员可达四五十人之多。2.顾送钱款广东省内看守所羁押的,家属可以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存款,存款人需是中国大陆的身份证号码。具体流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说是监视居住中的特殊情况,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日后若是被判刑的话,那么之前被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您好,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的问题,一般被监视居住的人未违反相应规定,没有发现漏罪、新罪的前提下,一般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
从实践中看,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能够做的很少,且家属一般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往往着急但不知道做什么,律师提醒您,作为家属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不要病急乱投医,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或者法律“串串”骗取财物。2.尽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费,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紧张过度或失落。3.到办案单位领取拘留告知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不对社会造成威胁,就不会被逮捕,也就不会到看守所了,否则就要到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送到看守所一般是采取了强制措施,但是否立案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检察院依法审查的结果确定,经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
监视居住适用情形:(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1.被监视居住的不一定会无罪释放。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期满后是否释放看情况而定,如果能够查清犯罪事实,证据明确的,公安机关会将其移送起诉,法院判决后就证实有罪。当然,经过侦查,认为犯罪证据不全的,公安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释放手续。
14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为14日就要放人,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14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长为14日就要放人,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检察院已经通知提审了,但现在派出所又叫去派出所签字,会不会直接被抓?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您好 一般等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的通知。 取保候审到期后转监视居住,一般是侦查工作的需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
监视居住开庭前是否收监,还要由法院决定。从司法实务来看,如果可能判处实刑的,一般会收押。如果可能判处缓刑的,一般不会收押。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