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然有必要赡养老人,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除非子女丧失了负担能力,否则任何理由都无法消除这一义务。而且子女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除非继承人自己自愿放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往往流传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外嫁女不分娘家财产”等说法,这些说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请看下面的案例。 原告龙甲现年78岁,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无奈之下向大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子女按月提供赡养费,平均承担产生的医疗费用。庭审过程中,被告龙乙辩解,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分龙甲的财产,不应当平均承担赡养费和医疗费。被告龙丙无意见,被告龙丁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认
法律分析:女子在出嫁后,如果户口迁到男方家庭居住地未分得承包地的,出嫁女依然享有娘家土地的使用权。出嫁女的娘家人和原村集体不能剥夺其拥有的土地权利;如果出嫁女未将户口迁出,且在(娘家)原村有承包地,只要她户口不迁,就将永久享有该承包地的使用权和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权。
嫁出去的女儿没分家产,是否需要承担赡养费和医疗费?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往往流传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外嫁女不分娘家财产”等说法,这些说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下面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讲解下以下案例。 原告黄先生现年78岁,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无奈之下向大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子女按月提供赡养费,平均承担产生的医疗费用。庭审过程中,被告龙乙辩解,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分黄先生的财
现在怎么继承财产你父母还健在啊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当然财产继承也是一样的。
你好,一般来讲是不影响的各地政策不同导致低保门槛不一致。子女有房,有车父母一般不能享受低保,但是我发现有的地方执法较松,子女有房有车父母仍然在领低保,只不过是把子女是公职人员的父母低保取消了。
1、父母死亡,出嫁的女儿对父母的遗产具有平等的继承权;2、父母死亡,由其父母的父母、父母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3、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平均分配遗产4、一室一厅的房子,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经不在世,由三个女儿、一个哥哥平均分配。这里还涉及到父母是同时死亡还是先后去世的问题,比较复杂,在这里一下子难以说清楚。如果需要详细的解答,可以来电咨询。
公司老不发工资,员工可以选择辞职,也可以选择不辞职。试用期的员工可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解约;转正后的员工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解约;或者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还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子女有义务,母亲没有义务。理由:《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据此,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即如果奶奶没有其他子女或者其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话,那么孙子女对奶奶是有赡养义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出嫁的女儿有资格分家产吗(《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2年12月31日) 已经嫁出去的女儿也有继承权,可以分娘家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法》中男女平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所有的继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处于其应在的继承顺序之中。 如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
1、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没有继承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
1、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没有继承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
1、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没有继承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
在征地拆迁中,“出嫁女”到底能不能够享受拆迁补偿呢 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二、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
有义务。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赡养的意思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2、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3、赡养人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一、低保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1、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按规定申请低保的家庭成员是父母和子女。所以家庭成员是父母和子女。家庭成员是和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