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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案例一、
2019年8月12日,小张在居住小区内倒车期间,误将在小区内散步的老奶奶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2020年1月,赵阳军驾驶面包车在小区内行驶时,将骑自行车购物回家的强某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赵阳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上述两个案例,都是在小区内发生的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为何一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一个定交通肇事罪呢?#上海律师#
辩护思路
实务中,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在犯罪构成认定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重合,但也有区别之处,厘清二者的区别,对于有效辩护将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7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可见,法律上的道路包括两种:一种是公路、城市道路等交通干道;另一种是允许社会车辆进入的小区内的道路。也就是说,有的小区虽然在地理位置上相对封闭,但任何车辆均可自由出入。
这样的小区内的道路,也视同交通干道,属于法律上规定的道路。#刑事辩护#
在允许社会车辆自由出入的小区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既违反了《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又违反了《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相比较而言,过失致人死亡罪就好像一个高楼,里面有不同的房间;而交通肇事罪则属于其中的一个房间。
因此,过失致人死亡属于整体的规定,则交通肇事罪属于具体的特别规定,应当优先适用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同时,交通肇事罪的基本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赔偿到位、获得受害方谅解,则完全有可能适用更轻的拘役刑;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基本刑期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情节较轻时”,才能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没有拘役刑。
即使赔偿、谅解到位,最轻也只是三年有期徒刑。
其次,无论是公路上的交通事故,还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小区道路上的交通事故,都存在操作不当、观察不周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形。
不存在操作规范、观察细细致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则可能是“碰瓷”敲诈,或者故意杀人行为)。都是因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所致,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更符合实际情况。
再次,《刑法》第233条在明确过失致人死亡罪状及刑期的同时,也明确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言下之意,在刑法没有具体规定,不知道该属于哪个房间时,可以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已经明确了,就应当适用具体的规定。因此,适用交通肇事罪,也是符合该条规定的。#上海#
需要明确的是:在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小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能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性。因为,封闭小区内的道路不属于法律上的道路,发生了交通事故,自然不能适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也不能适用“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只能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定性量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只允许本单位车辆出入的封闭小区已经越来越少,目前在我国北方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
因此,在不远的将来,封闭小区将不复存在。#男子讨要工程款被十几人持械围殴,在河道死亡,鉴定为轻伤溺水死亡,嫌疑人取保候审#
结语
案例1中,小张在允许社会车辆出入的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2中,司法机关对赵阳军的定性是正确的。辩护律师应当从道路的概念、小区是否为封闭小区、小区内是否存在明显交通标志、两罪之间的区别等方面提供辩护服务,以期收到良好辩护效果。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有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二、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没有逆行这一说,小区路不属于道路,在小区出事故交警不管。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进行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1)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主要以天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时间主要分三类: ①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②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
封闭管理的小区,这种小区是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小区里面的道路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规定的道路范畴内,因此发生的事故不能算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有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二、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
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公共交通领域的交通事故由交警管辖,但发生在小区内部的交通事故,交警往往不管,此时就要依据普通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来处理。 事实上,交通事故就是关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侵权之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有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二、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
82岁老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五年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0多岁的老人死亡赔偿金应按5年计算。即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
1、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可要求交通肇事方进行赔偿。其中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
1、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先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二)然后是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在进行索赔。(三)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四)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交通事故处理顺序:(一)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
工厂内发生交通事故该怎样解决?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交警应当处理,如不处理,是不作为。2、如何赔偿对方,看具体情况。因为对方是工伤,可从单位或社保机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当然,他也可要求你父亲赔偿,但如你父亲是职务行为,由单位来赔偿;如无单位,受雇主所雇,雇主来赔偿。3、在交警不作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又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2014年8月21日中午,廖某1与案外人吴某2、吴某3、廖某2、杜某等人在吴某1家中吃中饭。饭后,廖某1将自己的面包车停在吴某1家门口,坐上由吴某1驾驶的鄂A×××**号小型普通客车的副驾驶位,与吴某2、吴某3、廖某2一起到汉口购物。返回途中,应廖某1要求,吴某1与廖某1交换了位置,由廖某1驾驶。当天下午17时50分许,廖某1驾驶的鄂A×××**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武汉东湖新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党员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发生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驾驶驾驶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如果事故三方对责任都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之后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受伤人员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
从描述来看,机动车是要赔偿的。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结合描述来看,即使非机动车全责,那么机动车也应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