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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里放鞋柜、儿童玩具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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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里放鞋柜、儿童玩具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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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容简述

近期,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某小区业主的举报,反映该小区业主存在用鞋柜“霸占”楼道的现象,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还影响楼道整体美观。

执法人员联合居委会在小区物业的配合下进行了实地查看。

该楼户型为两梯7户,公共走廊约10米,业主利用自家门口和走廊的空间,放置鞋柜、儿童玩具等杂物。本不宽敞的走廊显得更加拥挤。

鉴于当时业主均不在家,执法队员在物业人员的见证下,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张贴在业主家门上,并致电告知其自行整改。

一周后,执法队员上门复查,发现鞋柜、杂物已被清理,楼道恢复了原貌。

       二、相关法条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律师观点小区业主把鞋柜、儿童玩具、纸箱等杂物堆放在楼道里,虽然方便了自己却侵害了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鞋柜、儿童玩具、纸箱等杂物大多为易燃材质容易引发火灾,侵占公共空间的同时更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居民公共区域、走廊通道是疏散逃生通道,同样也是高楼业主的生命通道,绝对不能非法占用。

《消防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更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一旦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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