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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少交公积金,但本人刚离职,如何追回补交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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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少交公积金,但本人刚离职,如何追回补交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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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才发现公司漏买了公积金 补缴基数还不对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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