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风险代理。
一、关于劳动纠纷要去哪里投诉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二、我发生工伤,但是无劳动合同,无社保,要怎样办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社保,均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竞业禁止纠纷是否需劳动仲裁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那么,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1、劳动争议一般不可以不经仲裁就直接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案件能不能特别代理律师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本条应分为两个部分加以理解:一是离婚案件不论是否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当庭表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二是如
执行案件全风险律师代理相对于一般代理而言,代理人或代理律师的风险更大,从一般意义上讲,风险更大意味着责任更大,胜诉几率更高,毕竟没有人愿意做没有任何报酬的事情。当事人或委托人对这种代理方式更为放心。但全风险代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或委托人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在诉讼过程中,产生以下几种费用:律师费或代理费,律师或代理人的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和公证费等费用。全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或委托人不支付前期律师费或
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当事人撤回起诉后,可以就同事一项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有人认为可以,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作为民事案件,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所以,撤回起诉后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特殊性,要分情形而定。【案 例】案例来源江苏省
不能,法律根据如下:1、《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二)未按规定对委托事项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指派律师同时或者先后为有利益冲突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各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
如果经过劳动仲裁后老板还是不给钱,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
人民法院代表的是国家行使审判权,同时为了保证司法庄严性,法院具有强制执行审判的权利,不过有时候在执行的时候也会有执行终结的情形,那么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的案件是不可以再立案执行的,只能恢复原执行。 人民法院因申请人撤销申请而裁定终结执行的案件,当
工龄认定可以用工资条,但主要依据职工档案。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间接认定工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
高等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原原告在再审案件中可以变更或放弃部分或全部司法请求。请求撤回只是原告在初审时依法行使了合法的争议权利。接下来,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再审案件能不能撤诉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再审案件能不能撤诉 再审程序是经院长发现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不是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引起的,因此,作为原诉讼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告如欲终止这个程序而申请撤诉,已不
以他人名义投标,指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它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称呼。虚假离婚是人们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一种虚假的意思表示,由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比较常见的是为了节省购房税费,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等而去离婚买房,很多夫妻都是在假离婚的方式下买房,以为复婚后就万事大吉。 其实,“假离婚”隐含着很大的法律风险,下面离婚律师就跟大家说说具体的风险有哪些? 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领取失业金分情况: 1、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
不可以,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律师才可以到检察院阅卷,公安侦查期间,只能和公安提律师对于该案件的相关看法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单位的严重侵权而依法单方面与其解约的;单位主动要求与劳动者解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或者劳动者被单位裁员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借钱不还是不能起诉诈骗罪的,因为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有: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网络上使用诈骗方法诈骗公私财物,使他人遭受损害,数额较大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
你好,可以投诉解决的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多久,工资怎么发放的?来电详询。
军产房能不能买卖? 军产房一般是指在军队使用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军产房是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以军产房是不属于私人的。 而军产房改房就是在军产房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成本进行改造,并且取得军产房的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军产房改房是可以按照现在市场价评估,并依法民法典或者分家析产来达到房屋过户目的。 军产房的性质决定了他不可能让产权归于个人名下,无论部队发给你何种产权证明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档案丢失,仅剩余解除劳动合同书,如果没有未交费工龄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可以办理退休,不影响退休待遇。如果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前就已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招工,或者有军龄、上山下乡工龄,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不找到档案资料这段时间将不予计算,会影响基本养老保险金。因此,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应当努力寻找档案,实在无法寻回,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
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能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能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临时工和正式工都是劳动者,不管是否签订合同,均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期间的工作时间当然算工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