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中国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保护公民参与福利彩票活动的合法权益,更好地集资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福利彩票,是指以筹集社会福利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印有号码、图形或文字供人们自愿购买并按特定规则确定购买人获取或不获取奖金的有价凭证,该凭证必须冠以“中国福利彩票”字样,标明票面价格,印有发行单位和印制厂家名称。
第三条 福利彩票不还本金,不挂失,不能流通使用。
第四条 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及相关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福利彩票有关的一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六条 民政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发布福利彩票的管理制度,对全国福利彩票实施行政管理。
第七条 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募委)是民政部领导的全国福利彩票的管理机构。中募委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决定福利彩票的类型、面值和资金分配比例;
(二)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决定社会福利资金的分配使用;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福利彩票的发行额度和发行区域。
第八条 省、地、县三级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募委)受当地民政部门的领导,接受上一级募委的业务指导,统一管理福利彩票在当地的发行销售,决定本级留成的社会福利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地方募委未经批准,不得独立发行任何彩票。第三章 发行与销售第九条 中募委所属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全国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和资金结算,其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开奖规则;
(二)审定福利彩票的制作方案并组织印制;
(三)向全国各地发行福利彩票,组织、检查、监督各地的销售活动;
(四)按规定收缴各项资金。
第十条 省、地、县三级募委设立相应的发行机构。地方募委发行机构接受本级募委和上级发行机构的双重领导,具体实施福利彩票在当地的分销、零售、开奖及资金回收等工作。
第十一条 具有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并能提供担保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当地募委发行机构审查批准,可取得福利彩票代销权,从事福利彩票零售业务。
第十二条 福利彩票坚持上市销售、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十三条 福利彩票必须按面值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面值。
第十四条 福利彩票由发行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准的彩票印制厂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十五条 福利彩票上市销售时,当地募委发行机构必须同时公布设奖方案、开奖和兑奖办法。
第十六条 开奖活动必须公开进行,并有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严格遵守开奖规则,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开奖之后,当地募委发行机构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将中奖情况在销售区域公告,并组织兑奖。
第十七条 福利彩票各级发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直接参与福利彩票设计的人员,不得购买福利彩票和领取奖金。
第四章 彩票资金第十八条 福利彩票销售总额为彩票资金。彩票资金分解为奖金、管理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
其中:奖金不得低于彩票资金的50%,管理资金不得高于彩票资金的20%,社会福利资金不得低于彩票资金的30%。
彩票资金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 奖金用于奖励取得中奖资格的购票者。奖金的兑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奖金应在该种福利彩票规则规定的有效兑奖期之内兑付,过期视为中奖者自动弃奖。弃奖者没有领取的奖金,转入该种福利彩票下期奖金统一使用;
(二)奖金用人民币现金或等价的实物兑付,不得用其他有价证券或抵押凭证充抵。凡以实物作为奖品的,该实物必须是质量良好、市场畅销的名优产品,其计价不得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中间价;
(三)十万元以上的大奖,奖金分期兑付,具体办法由该种福利彩票规则规定;
(四)未成年人取得一千元以上奖金,由其法定监护人兑取;
(五)中奖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兑取;
(六)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人的中奖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凡伪造、涂改中奖凭证骗取奖金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彩票的设计制作、仓储运输、发行销售、开奖公证、风险担保、广告宣传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租赁和维修等。
管理资金由各级发行机构分级使用,其比例由中募委发行中心具体规定。
管理资金的节余为各级发行机构的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印制、发行和销售条件,引进和研制专用技术设备以及有利于福利彩票发展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资金为福利彩票销售总额减去奖金和管理资金的净收入。筹集社会福利资金是发行福利彩票的目的。
社会福利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得冲抵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福利事业费支出。
社会福利资金实行国家和地方分级留成使用的原则和使用与销售挂钩的原则。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另行规定。第五章 对外合作第二十二条 中募委负责管理全国福利彩票行业的对外合作。
地方募委的对外合作业务,必须报经中募委审查批准。未经中募委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参与福利彩票对外合作业务。
第二十三条 福利彩票对外合作仅在以下范围进行:
(一)福利彩票的印制;
(二)福利彩票的专用硬件设备生产和软件技术开发;
第二十四条 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经营管理不得对外合作。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第二十五条 中募委和地方募委各级发行机构的经营活动,依法接受国家金融、财政、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福利彩票每个发行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各级募委应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福利彩票销售和社会福利资金使用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组织、单位和个人,由当地福利彩票发行机构报送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福利彩票的各级管理、发行、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如有利用职务便利营私舞弊者,依法从重处罚。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
最近更新:2021.10.14
(一)场地要求1、申请人必须要有固定产权的门面或者有租赁权的门面一间;面积不低于10平米;2、必须专业经营福利彩票,不得从事其它非福利彩票经营。(二)申请人员要求:1、必须是具有独立的个人或者企业单位;2、必须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岁;3、必须是业主本人或者其家属投资经营;4、必须通过市福彩中心组织的对业主彩票经营能力的相关考核(三)申办流程1、申请者本人到福彩工作站填写《新建福彩站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彩票市场休市安排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35号)的要求,福利彩票2022年国庆节休市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0:00至10月4日24:00。休市期间,除即开型福利彩票外,停止全国其他各类福利彩票游戏的销售、开奖和兑奖。具体公告如下:
《》已于3月14日经建设部第38次部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6月1日起施行。部长:____二○○一年四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1-18 颁布日期:2012-01-18 文号:财金[2012]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适用操作流程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呆账贷款认定及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07-31 颁布日期:2001-07-31 文号:农发行字[2001]14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秩序,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银监会及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01-06 颁布日期:2000-01-06 文号:银发[2000]1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资金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04-27 颁布日期:2001-04-27 文号:进出银计发[2001]10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9-28 颁布日期:2010-09-28 文号:银发[2010]26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国有商业银行运作要求的用工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储蓄合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中国农业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合同制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制度。第三条 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合同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防洪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7-01-10 颁布日期:2017-01-10 文号:铁总运[2017]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6-25 颁布日期:2002-06-25 文号:工银发[2002]20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金出纳柜员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3-01 颁布日期:1996-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商业银行实行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银行经营机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产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和基本任务是:正确识别和认定资产的经营风险,建立并强化风险的防范、控制和清收、补偿机制,降低资产风险,减少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
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颁布单位:国务院 执行日期:2009-07-01 颁布日期:2009-05-04 文号:国务院令第55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一条 收购上市公司中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风险经理管理办法(试行)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03-31 颁布日期:2004-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各培训学院: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各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总行(信贷管理部)报告。 附:一中国农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