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某个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是有条件的,仅仅凭举报还不立案,还要核查属实。更不能凭主观认为“涉嫌”就立案。核查的过程就是取证的过程,有证据证明违法行为存在并可按一般程序给予处罚的才能立案。
立案前获得的询问笔录也是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询问笔录就是立案的依据.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就说明了核查取得的包括“询问笔录”在内的证据是立案的材料,获取证据在前,立案在后。第六十一条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简易程序就是不立案的行政处罚,明确规定可以收集包括询问笔录在内的证据。
3、《行政处罚法》并没有对立案前能不能收集证据作出规定,只是对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中应当遵守的程序作出规定,也就不存在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问题。
执法人员行使调查取证的权利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如《商标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可见,法律规定有举报、涉嫌违法的就可以行使调查、取证的职权,而不是立案后才可以行使取证的职权。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一般刑事案件在报案后,公安机关都会进行立案侦查,如果不符合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会开具不予立案通知。那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
询问笔录的七个要素包括程序合法、内容完整、用语要得当、表述要准确到位、记录要客观、注意笔录的关联性并且笔录结构要合理,这七个要素必须要同时满足,否则其他的司法职员发现时是可以反映的,此时没有遵守规定的职员可能会受到处罚。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关于对未成年人询问、讯问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询问笔录的问法是: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三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
如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行使相关权利
一、晚上时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算噪声扰民,在《噪声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 二、解决办法: 1.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2.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诈骗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可以不立案处理。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2、同时,如果构成诈骗行为,但是在一审前全部退账、退赔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规定财产损害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总共分为三种,分别是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
小区路权原则的法律依据是各行其道原则。路权可分通行权、先行权、占有权等,交通分配中的路权等于路段行驶时间与交叉口延误之和。两辆车直行,让右先行,右转弯让直行先行,右转让左拐先行。
法律分析:村干部需要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有:1、对政审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的审查;2、政审对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3、政审对象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4、对政审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的审查。政审是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政审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
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的保存期限一般是永久。询问笔录的组成包括标题,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询问的内容,核对笔录的记载,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的签名。 一、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保存多久 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一般会永久保存。案件的询问笔录作为证据的重要载体,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它通过问答的形式,再现了事件的客观原貌和笔录对象的主观想法,是公安机关办案的重要依据。 提示:《中华人
下浮率的确定:甲方和乙方以工程造价计算为基础,确定具体的定额和材料价格,然后商定具体下浮率。 工程的下浮率:建筑工程造价根据定额和市场信息价计算,而且不得不下浮,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合同中,甲方将要求承包商让利下浮,下浮幅度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至18%,下浮幅度的具体比例叫做下浮率。 企业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注意积累报价资料。投标报价期限很短,只靠投标所给时间搜集资料是很困难的,平时就应注意积累有关资
1、一类小区,也就是以住宅为主的,包括乡村住房,晚上的噪音超过五十分贝就算噪音扰民了; 2、二类小区,涵盖住房、商业混合型的,晚上噪音应不超过六十五分贝。并且在晚上十点后,到次日早上六点,这段时间发出的声音都算噪音扰民; 3、对于在装修的小区,在晚上六点到第二天上午的八点,是禁止进行噪音施工的,以免出现扰民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谓的空置房是指没有人入住的房屋,空置房也应缴纳物业费。但它一般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开发商已经交付给业主,业主将其空置的,另一种是开发商尚未出售的
我国设立了多种解决纠纷的机制,其中包括和解、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那么派出所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派出所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十章 治安调解。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