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3.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与公司安全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
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
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3)各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4) 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 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四、门卫管理
(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内,经同意的进站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上班睡觉、干私活,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站内一切器材,若无料单和出门条,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门。
(4)门卫值班人员对进站车辆作好管理,检查监督进站车辆乘客下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入站。
(5)定时或不定时对站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6)大门进出通道严禁停放车辆,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清洗车辆,
五, 设备管理3、压缩机、泵的管理3.,1.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他设备;3.,2.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压力、温升有无异常;3.,3.经常检查机泵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
电机、泵每两月加注一次润滑脂,每半年化验一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
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3.,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
4、管线的管理
4, 1.管道的使用和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2.敷设管道的管沟应用砂子填实;
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气机底部,应密封;
4,3.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应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5、加气机的管理
5,1.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密封面,确保无渗漏;
5, 2.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6、阀门及安全 的管理
6,1.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6,2.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一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 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六, 作业管理
加气作业:
1.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
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2.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应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3.操作人员应站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1m以上距离;
4.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
夜间应半闭车灯;
5.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
8. 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9.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压力是否正常。
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20MPa;10.加气期间,操作人中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1.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2.加气结束, 加气枪、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13.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发生异常停止加气作业。
七,生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即时报告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与交接班人员一道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交接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让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
以利下班的生产。
2. 巡回检查线路
(1)进气调压系统
流量计→安全阀→缓冲装置→压缩机进气口
(2)压缩系统
进气→ I 级 →II级→ III级 → IV级(压力、温度)→ 轴瓦(温度)→ 脱水装置 → 阀门组
(3)售气系统
售气机 →槽车3. 巡回检查的内容
(1)过滤器:是否有堵塞现象或进行清洗。
(2)流量计:计量是否准确无误。
(3)分离过滤器:定时检查排污是否堵塞。
(4)电磁阀:是否失灵或开关不到位及各级气缸气压是否正常,各级排污阀与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是否平稳无异常响声,各点温度是否正常,电机的电流电压与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常响声。
(5)压缩机:检查曲轴箱油底盒内润滑油的高度,定期检查润滑油的品质,检查和压力表读数和各级温度,检查齿轮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压缩机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各级呼吸孔有无严重漏气、漏油现象,电动机噪声、表面温度。
(6)干燥器:再生气压力,温度是否正常(特别注意!再生气压力不得超过0.8Mpa).温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控制柜与配电屏上的各电器元件及压力表、压力表导管、导线是否正常工作,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
(8)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十大禁令”1.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柴和打火机等火种。 2. 严禁站内停放车辆,不准不带阻火罩的机动车辆进站。 3. 严禁穿带有钉子的鞋进入加气站,不准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服饰。 4. 严禁碰撞、敲打容器或管线,不准违规操作。 5.严禁无动火许可证动火,不准擅自安装用电设备及乱拉临时电线。 6. 严禁拆卸防爆设施,不准损坏报警仪器。 7. 严禁用汽油清洗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执法和守法 安全法规是安全管理的标准和依据。 施工项目必须学习国家行业和地区安全法规的基 础上,制定贯彻上述法规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为施工项目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的、动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标准和依据。 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应该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把安全法规落到实处,变为行动并产生效果。 (二) 建立安全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人在取得作业批准后72小时内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报告。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不得进行港
第一节、主要内容:(JGJ59-2022) 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二、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检查评定。 三、文明施工:(GB50720、JGJ14 6、JGJMT188)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
为方便及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并结合我站日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现将有关内容整理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度 2、各级各部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责任制考核)考核应实行逐级考核办法,(分公司接受总公司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经济承包中安全生产指标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专职安全员配置:建筑面积一万平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
仅供参考:从安全的内容分,施工现场安全包括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两个方面;从管理的范围分,又可分为施工区安全、办公生活区安全和第三方安全三个方面.(1)财产安全方面,包括工地物资、材料、设备,危险品,半成品,成品;办公生活区的图纸、文档,秘密材料,电子数据,钱财,个人物品等.安全管理包括财产的防盗,防火,防水,防霉变,防丢失,防泄秘,防人为毁损等;
1、责任在加气站LNG卸车,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卸LNG前,必须办理泄气安全作业许可证.卸车作业作业班组提出申请,站长审批.2、工作流程、步骤及要求2.1组织举措1)每车LNG运抵场站时,站长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平安检查,并审批卸气平安作业许可证.同时,应增强不定期抽查,保证各项举措的落实.2)站长对场站卸车作业负全面责任,并根据平安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平安举措,审批LNG卸车平安作业许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人在取得作业批准后72小时内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报告。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不得进行港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2、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3、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
1. 基本要求对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规,树立遵章守纪、自觉反对“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的好风气。 (2)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3) 编制和督促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科学技术和安全装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结构和相关文件体系。包括: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维护计划、安全设备表、船员训练计划等。 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违反《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铺设、架设各类管线、缆线、渡槽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违反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可以处以相应罚款:(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法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安全生产是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坚持安全第一,搞好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在管理生产的同时管理安全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承包,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