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是否必须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辞职以后,一般不采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方式,而是更多的由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职证明。
社保转移和住房公积金需要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二、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理论上任何合同的提前中止,双方都应该签订一份终止协议。在实际操作中,人力部门通常都省略了这一步骤。员工如果有需要,可以要求人力部门提供离职证明,用来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单位拒不配合,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更多的信息请到进行法律咨询。
一般情况下,非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患病员工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是否可以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取决于该员工是否在医疗期内。1.患病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在规定的医疗期
员工一入职就怀孕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
员工旷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无故旷工三到五天,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公司本身的规章制度,只要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在与法律不冲突的情况下,就可以单独行使公司的内部行政,例如,警告、降职、除名等等处罚。《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首先,从操作流程上考虑,当遇到员工恶意旷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了调岗的,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然不能适应工作,用人单位提出给劳动者调岗员工拒绝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没有与劳动者就调岗进行协商,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哺乳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
一、试用期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1、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
一、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生病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届满后,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1、用人单位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2、试用期届满后,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3、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可以解除,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病休息超过医疗期不是单位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病休息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
在劳动者受工伤后,如果没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单位一般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可以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或者对其进行裁员,否则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一、虚假考勤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针对员工虚假考勤,如果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一、重大疾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患有重大疾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
1.法律规定年满60岁不必须解除劳动关系,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劳动年龄没有限制,超过60岁的人依然可以继续在工作岗位工作,任何单位不能以员工年满60岁为借口去辞退他们。2.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
1、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单位愿意承担违约带来的赔偿责任,也就没有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了。2、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职工遭受工伤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
1、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不可以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属于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该劳动者,单位仍然要向其支付工资,但因其违法解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其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裁判要旨】《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停缴职工社会保险后,改由关联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但单位保留对劳动者的继续用工,劳动者还在原场所、原岗位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并领取工资,双方并不改变劳动关系的实质。【基本案情】南通某船舶制造公司在周某等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退工停保”的方式停止与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随即将职工的社会保险转由关联公司某科技公司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