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关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能够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这里的财产既包含不动产、动产、物权、债权、用益物权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就属于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人死了车牌号不可以继承。因为车牌本身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并不是财产。但是车主去世后继承人可依法申请转移登记,无需取得购车指标即可办理过户手续,继续使用车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者继承的财产不是车牌本身,而是汽车,即继承者可以获得的是汽车以及与之附随的车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律师解答土地确权后,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可以用其权属证书贷款。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如果想用土地确权证申请抵押贷款的,可以携带土地确权证、个人身份证与其他贷款需要的材料去银行办理。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办理成功,如果权利人不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条件的,不能获得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
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律师解答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若是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法律咨询解答1、公租房无权继承,只能在承租期内,继续承租。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2、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专业分析: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法律依据:一、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
可以。土地流转后再次流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转合同限制再次转包的,不得转包。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
公积金可以继承。根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应当由继承人继承的,而公积金是个人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所以是可以继承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律师解答土地承包期内,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可以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在承包期内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已经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不能再请求土地确权。此外,非农户口宅基地可以确权,根据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如果其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可以产权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
专业分析:不合法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土地流转费,因此村委会收取土地流转管理费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3、村民委员会没有权利收取管理费!但是如果约
父亲的车牌是不可以过户到儿子的名下的,但车辆是可以进行过户的,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可。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
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
赡养协议不一定能继承房产,因为赡养协议是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或赡养人相互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而订立的协议,一般与继承遗产无关;但是如果协议中有关于房产继承的处分,且房产所有权人在协议上签字了的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律咨询解答农村土地确权目前而言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之后一般是不会变地的;根据我国相关的土地政策,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这里的“长久”是《承包法》规定的30年,还是更长时间,一直以来咱农民渴望得知,但是并未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的越长,农民对于承包地的面积、质量等问题也就会越多,矛盾也会增加;就目前来说,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前,以《土地承包法》实施的20
丧葬费不是遗产,不能由配偶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房屋、金钱、知识产权收入等。而丧葬费的性质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所以有上述定义可知,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律师解答深圳安居房不可以继承给子女。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有需要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的,其所购保障性住房由市主管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法律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四十二条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购保障性住房由市主管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
可以补办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后所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申请补办。2、属于原来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丢失的,则不需要补办,可以直接申请重新确权登记。3、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一、土地确权证办理流程有哪些呢?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
律师解答土地确权后网上不能查询。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确权是指依法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进行确认的过程。土地确权时,权利人可以去当地村委或国土局查询土地权属信息。而且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在入户调查和实地测量后,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土地的面积亩数、地块的边界四至等信息,在权利人确认签字后,才会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农户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确权工作小组会提供解释回复或复
律师解答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若是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