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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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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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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室概况

我校图书室分为:教师资料类、文学类和低幼读物类等。教师资料类是专供教师阅读、借阅、查找资料的;文学类是供三至六年级学生阅读、借阅的;

低幼读物类是专供一、二年级学生阅读的。

二、借阅时间

图书室应该讲是全天开放的,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具体各班借阅时间安排如下:班级时间备注

一(43)班星期三下午第一节本一(42)班星期三下午第二节本二(40)班星期二下午第一节本三(39)班星期一下午第一节本四(38)班星期五下午第二节本五(37)班星期一下午第一节本六(36)班星期四下午第二节本

三、阅读课安排

一年级、二年级:由图书室老师当天通知这个班,班主任老师可借到班级进行阅读,由班主任老师教学生做好书卡登记工作(书卡要放回原位),结束须提前5分钟整理好书籍还至图书室。

三至六年级:由班主任老师教学生做好书卡登记工作,班主任要保管好书卡,如学生没有阅读完有需要借回家,可到班主任老师处登记借回家阅读。

四、借阅的制度

1.本校教职工、学生都可持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

2.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六册,借期为两星期;学生每人每次借图书一册,借期为一星期;逾期须办理续借手续(以一次为限);

3.大型工具书、珍本书恕不外借,仅供室内查阅,如教学特殊需要,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本室认可后借阅,借期不超过15天;

4.各类教学参考书,原则上限学科专业教师借阅,特殊需要,在许可情况下再作特借。5.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将图书污损、圈点,划线、、撕毁、注释、损坏、涂画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罚。

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否则按有关章程处理;

6.借出图书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归还,否则罚款;

7.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必须还清借阅图书,逾期不还者,按书价两倍赔偿。

8.师生调离本校,应主动提前来图书室办理归还手续;

五、图书赔偿制度

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陪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

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和相同国际图书编号的图书偿还,另收图书加工费2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书。

1、一般图书按原价3—10倍赔偿(主要参考出版的年份)。

2、各种教学参考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3、进口外文书按原价3倍赔偿;文艺图书按原价的3—10倍赔偿。

4、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除赔偿全套外,再按遗失之书价的3倍赔偿。

5、其他图书资料及各种画册、照片、图书、地图、挂图等由图书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赔偿数额。

(二)凡遗失报刊,应在一个月内同样的报刊偿还,否则按如下规定处理。

1、当月或当年报纸,遗失一张或一个月赔偿;遗失一个月按一年赔偿。

2、室藏报纸合订本,遗失一本按该报纸现年价格的3倍赔偿。

3、当年的期刊,遗失一期按全年价格的2—3倍赔偿。

4、经过装订加工的报纸期刊赔偿时另加装订加工费。

(三)、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3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有关书刊遗失条文处

理并交回污损图书。

(四)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2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___小学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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