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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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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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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那是我父母给我的钱,你凭什么要分?

事实上,父母给自己子女的财产如果操作不当,子女离婚时,儿媳或者女婿是可以分割该财产的。

父母给自己子女财产时,如何操作才能确保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呢?

首先,来看一下基本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上述法条如何理解呢?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给自己子女一个人的,则认定为赠与小夫妻双方。

注意:

把财产给自己子女一个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赠与行为发生时。不能说小夫妻要离婚了,父母才站出来说当时是给自己子女的,与儿媳或女婿无关,这肯定是不行的。

事后补救:

给自己子女财产时,什么都没说啊。这要是发生婚变了,岂不是会有损失?那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办法倒是有,但关键得看儿媳或者女婿的态度。

打个比方吧。女方父母婚后给女方转账50万,但没有约定50万的性质。夫妻感情好的时候,女方可以和男方书面协议约定该50万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若男方不同意呢?如果转账发生的时间不长,夫妻感情尚可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考虑再把50万转回父母那里。接下来再考虑采用事前防范的办法。

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防范。

赠与自己子女财产时,一定要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个人。可以采用以下办法:

(1)给子女钱款时,可以进行银行转账,备注只赠与自己子女,与配偶无关。(不建议直接给现金)

(2)赠与公司股权、房屋、车辆等财产时,可以考虑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当然,上述财产需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3)也可以保留一些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证明儿媳或者女婿知道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财产。

总结:

婚后,父母给子女财产,一定要先明确财产的性质,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还是赠与小夫妻双方。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赠与而是借贷(临时性资金出借)。

只有事前说明白了,才能防止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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