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提出咨询的问题,你的情况相当复杂,需要进一步确定相关证据材料以认定主张相关的基本事实,诉讼处理,或处理方能权利最大化。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我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选择司法程序。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
如果是旧楼加装电梯这类事情,属于一般民事侵权纠纷,通常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般只能维持原状。如果非要闹到法院,无论同意或反对加装电梯的理由是什么,也无论理由有对么充分,法院也是尽量用调解处理,如果最后非要判决,也是判保持原状,也就是不得加装电梯。所以,对于旧楼加装电梯,根本就不存在申诉的申诉率高低问题。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住宅楼加装电梯影响采光,低层业主不满补偿方案,三番四次阻挠施工后被施工单位诉至法院。基本案情2018年11月,住建部门对涉案住宅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加装电梯。钟阿姨为低层业主之一,其与女儿刘女士认为,电梯加装工程影响其采光,高层业主并未与其协商好补偿方案,遂采取多种方式阻挠加装电梯,亦与高层业主发生多次诉讼。2021年3月,业主张先生受多数住户委托,与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投诉居委会是去找居委会的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而不是上一级行政机关,上级的行政机关都可以受理其投诉并处理,因此投诉居委会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的人民政府等进行投诉。有诉不能解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
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侵犯采光权,往往需要借助于专业机构提供的鉴定报告。但是,加建的二层房屋并非经过规划审批而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无论其是否对他人的采光权等相关权利构成侵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都有权要求其拆除。另外,从法院审判的角度而言,首先要审查的就是原告权利的合法性。由于采光受到影响的房屋本身也属于违法建设,因此无论最终鉴定结果如何,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如果加建的房屋合法则另当别论。
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可以通过,但安装时不能侵害不同意者的权益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要找规划设计图纸,看是否可以变更
投诉小区物业的流程是到当地的城管局,哪里有个物业科负责接待,物业科负责与物业公司商洽帮你解决,不过从事实上情况来看,物业科不可能解决你的根本问题。要想解决问题,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较大,按物业法规,它可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有23的业主就能够通过对物业公司的罢免决议,但是很多小区防止被罢免,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后物业公司再买通业主委员会人员,这样都与你单个业主的诉求不利。解决办法,现在通信技术很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通过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质量与侵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应该向业主委员会投诉。建议您这样操作: 1.投诉到业主委员会,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记录好,以便由委员会成员敦促物业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如果多次投诉物业无效,则可以有业主委员会走流程更换物业公司。 2. 投诉到街道房管科或政府小区办,房管局物业科等部门,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周期相对较长,有些新楼盘小区的未及时成立,所以需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便敦促物业给业主解决问题 3.团结业主:对于不负责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费和车位费强行捆绑是不合法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你好,这样不合理。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里面就包括公摊水电费和垃圾运送费用,如果额外再收取的话属于重复收费。 这样是不对的,你们作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拿出收费的依据,如果没有依据你们可以拒绝物业公司多收的费用,同时向住建局的物业科进行投诉
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可加装电梯,但对底层住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权要求赔偿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 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根据您简单描述,问题不够明确。 请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建议进一步,通,话咨询《3薇3信同步》。 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2022年07月02日 13点37分
通常情况下,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则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款项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由月租到按次收费,可能涉及到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此类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上回复仅为本律师根据您本人描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咨询意见,供您参考,并不表示本律师对您案件的任何形式的分析,更不表示对您案件任何形式的判断。因案情不同,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可能会对您的案件作出不同判定。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权可以通过:1、协商解决;2、解除合同;3、向房管部门反映;4、提起诉讼。《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没有赔偿,但是给予一定的补偿。原则上第一层每户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总户数的数值,第二层每户补偿金额为第一层补偿金额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