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随意写。所谓户主,公安机关为了管理方便和需要而设定了户主,一旦户主死亡,公安机关会根据管理的方便而指定户主。
该户主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没有特殊的权利和义务。更不是对房产的分割和继承。公安机关指定户主的原则一般是有产权人的写产权人,没有产权人而有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屋租赁权人的,写租赁权人或着土地使用权人,上述权利人都不存在的,以方便户籍管理为原则指定户主。
假定一户之中的2个以上的人都希望做户主,公安机关可能暂时会不指定户主。即不发新的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可以。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申请变更公租房承租人。但购买后后子女只能居住,不能上市进行交易,要卖只能按购买时的价格卖给政府,政府会付活期利息。并且在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内可以继承,但超过二十年了,则超过的部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只是个别的特大城市有严格的落户条件。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但是父母随子女落户迁移,在已经买房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果买的二手房,要注意买的房子名下原房东的户口是否已经迁走,户口的问题,也可以问房子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
女儿死了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需要依情况而定,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没有时间限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
从法律角度上讲,即便父母不抚养子女,但是子女对父母仍然有赡养的义务。子女还未成年的话就不用承担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父母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父母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 但父母欠债没有偿还就死亡的,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
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婚育证明、对孩子的抚养权和申请报告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一、未婚妈妈怎么给孩子上户口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上户申请;2、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派出所受理上户申请后,办理户口登记的手续,完成上户。未婚妈妈给
会查出来有关系。年人均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口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到当地村委会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左右。村民委员会受乡镇政府委托,对农村低保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并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法律依据】《城镇低保政策》第八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个月核定
一般如果父母的遗产是婚后继承的,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继承的就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遗产虽然是婚后继承的,但是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明确表示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则该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市里补办,办理流程如下: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
父母去世子女可以申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这样就可以继续住下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老人生病了,子女是应该共同承担。子女共同承担的主要是老人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项目清单,需要老人的子女共同平均分摊。老人住院时一般需要护工陪护,这时候也是需要老人的子女共同轮流照顾老人。《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1、社保断了一年了还可以继续交。社保续保不需要任何材料,只需要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去社保局继续缴纳社保就可以。如果选择不参加工作,可以将社保转为个人缴费,只需缴纳社保的养老和医保,这样不至于医保失效,可以重新计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
继母有继承权。父亲再婚,与继母为合法夫妻。父亲去世后,继母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的遗产。按我国法律规定,以一定的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来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顺序在前面的继承人得到的遗产最多,并且以此类推,若子女未成年,可将他的那份暂时托管给他的监护人,待以后归还若第一继承人不具备继承能力或死亡,可将遗产沿第二继承人顺序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
被拘留了还要给对方赔钱。拘留属于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承担。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承担刑事或者行政责任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
三,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以内,1%,90平到140平,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四、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五、交易费。每平六元,由双方来承担。六、工本费80元,买方来承担其营业税5.6%,若满五年可减免。
1.可以,但只有赡养义务人可以行使追偿赡养费用的权利。在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义务人可以向其他赡养义务人追偿赡养费用。在老人去世后,不赡养老人或不按照约定赡养老人的子女可少分甚至不分遗产。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七
是的。医保分三种:1、农村户籍,缴纳新农合。(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2、城镇户籍,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3、不限户籍,有工作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不用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产假工资是职工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是职工所缴纳的生育保险符合一定要求后,在休假期间由社保机构提供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