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传播淫秽物品,获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八十二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50-100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100-2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200张(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500-1000张以上;
(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100-200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200-4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200-400张(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1000-2000张;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200至500人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片10至20人以上;(四)生产、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利润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
专业分析:一、传播淫秽色情的治安处罚标准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二、传播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传播淫秽物品;传播夹杂淫秽、
专业分析:一、传播淫秽色情的治安处罚标准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二、传播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传播淫秽物品;传播夹杂淫秽、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三
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就应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视频,达到一定标准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其中,淫秽物品包括图书、文章、短信息、视频、音频等淫秽物品。如果传播者主观上具有牟利的目的,达到一定标准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1号)第三条的规定,传播淫秽视频40
首先,我国并没有传播谣言罪,只规定了诽谤罪。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主要指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自杀等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就应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就应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四)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五)走私其他
一、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1、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1)制作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2)制作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n
一、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达到以下标准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才能立案:(1)以牟利为目的,出版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2)出版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3)出版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出版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4)其他标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二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情节严重性的不同,判刑结果也不一样。正常情况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立案标准是,如果买卖数量达到3只以上,价值5000元以上或营利达到1500元以上的,则可予以立案。 一、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判刑多少年 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
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刑法第364条第一款)(一)向他人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300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有: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
一、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 1、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驴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贫、移民、救济款物等。 2、法律依据:《中
一、网络上进行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赌博罪就是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容留2人次以上卖淫的,应予立案; 2、容留14-18周岁未成人卖淫的,应予立案; 3、容留患有艾滋病或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应予立案; 4、具有其他容留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