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故意损毁财物,损失为7000元,已经赔偿损失并取得当事人谅解,检察院已做出不起诉决定到公安机关可以免以处罚吗?

问题描述

故意损毁财物,损失为7000元,已经赔偿损失并取得当事人谅解,检察院已做出不起诉决定到公安机关可以免以处罚吗?
1个回答

已将刑事和解书和谅解书都给了检察院,检察机关可以出具一个收到证据的文书,法律没有专门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达到和解的,被害人应当出具谅解书。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的一种方式。谅解书在检察院的作用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相关问题

大家都在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