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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工作。当我每天工作12小时时,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昨天,我告诉我的老板提前辞职,这个月离开。他说,他必须等到招募人才后才能离开。如果他到下个月初还没有招到人,我有义务等到他招到人吗?我提前说过要离开。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工作。当我每天工作12小时时,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昨天,我告诉我的老板提前辞职,这个月离开。他说,他必须等到招募人才后才能离开。如果他到下个月初还没有招到人,我有义务等到他招到人吗?我提前说过要离开。
1个回答

临时工如果是在试用期的,提前三天辞职;试用期后辞职的需要提前30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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