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税的概念。《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另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也视为偷税。
(二)偷税罪的概念。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正确区分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罪的界限。
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是相同的,其采取偷税的方法和手段《税收征管法》与《刑法》作了相同的规定,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偷税的数额和情节。
偷税罪是情节严重的行为,只有偷税行为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才能作为定罪处罚。因此,《刑法》对偷税罪的客观方面作出了量化规定,即“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这是区分偷税行为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
侵占罪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概念与构成要件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的后果,应为一般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所谓情节严重或者恶劣,是指强制猥亵的手段恶劣、动机卑劣,如使用暴力手段,多次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屡教不改的,结伙、持械追逐、堵截猥亵、侮辱妇女的,因实施猥亵、侮辱造成妇女人生伤害的。 相关知识: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1)行为对象必须是己满14周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异同
强奸罪与轮奸罪的区别 强奸罪: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出现了诸如婚内强迫性行为、女性强迫男性性行为等诸多新情况,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轮奸罪: 是指: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人对某
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是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不相同、犯罪主体不同、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使用非法手段猥琐他人等。 一、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 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2.犯罪对象不同 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
放火罪与纵火罪的区别
失火罪的概念及其量刑一、概念及其构成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
1、行贿罪是指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主要区别有: 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的犯罪
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
一、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定义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者、领导者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是什么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
一、概念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
《刑法》中是没有强买强卖罪的,强买强卖情节严重的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的表现以及主观方面的表现都不一样,比如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强迫交易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单位犯罪。
一、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的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罪是司法工作人员;2、客体上的区别,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前罪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等。3、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1、主体的不同。徇私舞弊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2、客观的行为不同。徇私舞弊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徇私枉法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1、性质不同,不当得利一般属于民事纠纷,而侵占罪是刑事犯罪;2、承担的责任不同,不当得利承担的是返还不当得利给权利人的责任;3、侵占罪承担的是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3、客观方面,本罪要求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从而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他人财物,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除此之外,敲诈勒索罪的
首先,在侵犯客体方面,侮辱罪侵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而强制侮辱罪侵犯的是被害人的性自由;其次,在行为对象上,侮辱罪针对一般对象,即在性别上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求是特定的自然人,而强制侮辱罪的对象只限于女性,对于男性不能构成强制侮辱罪;再者,在主观内容方面,侮辱罪出于贬低、败坏他人人格、名誉,动机多处于泄愤、报复、发泄不满,而强制侮辱罪在主观方面主要是寻求性刺激、性满足;最后,在行为方式上,侮辱罪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