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以小集村向村民发放占地补偿款不合理为由多次到政府等相关部门上访,其上访行为影响到该村美丽乡村申报。
2016年9月20日,王某向小集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提出补偿9400元就息诉罢访的要求,王某某被迫向其支付9400元现金。
2019年2月下旬,王某到北京上访并藏匿于北京,其妻刘某2、其母邢某(均另案处理)向政府提出补偿王某300000元,便去北京找回王某。
为了维护全国“两会”期间的稳定,尽快让王某返回,政府被迫向刘某2支付20000元,并与刘某2签订了由政府补偿给王某300000元,王某不再上访的协议。
王某在电话中向镇政府工作人员赵某某提出在协议上加盖公章的要求。2019年3月15日,王某被传唤到案。
二、诉讼经过及结果
(一)诉讼经过
被告人王某辩称:
1、王某1给自己的9400元是其应该获得的补偿款;
2、其家属向政府要的300000元与其无关。自己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认为:
1、本案系犯罪未遂;
2、王某初衷是为了自身的合法利益;
3、本案和其他的敲诈勒索犯罪主观故意不同;
4、王某并非索要300000元的直接参加者,其具有被动性。综上,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二)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王某部分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对其所犯罪行饰词狡辩,拒不认罪,主观恶性较深,应从重处罚。
王某辩护人关于王某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经查,王某敲诈勒索犯罪,部分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其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三)裁判结果
1、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29400元,责令退赔政府20000元、王某19400元。
三、律师观点
此案中,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心里疏导,详细制定了辩护策略,进行庭前指导,最终在庭审中争取到理想的结果。
户口不在村里,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如果经集体同意,就算没有本村户口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
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不发放征地补偿款属违法吗是违法的。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要及时发放给集体,由村民讨论分配方案后进行分配,不发放征地补偿款是违法行为。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如下内容: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村委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该如何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由全体村民决定分配的,如果村委不发放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
缓刑期间可以申请去省外,只要得到批准即可。所以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去省外,但必须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申请程序包括:(一)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证明》,并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不同意请假的,应当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二)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调整农民手中土地,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征用、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一定补偿。 承包耕地时限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为30年,在这30年内,做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不能干预农民自主生产经营,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能收回农民承包土地,重新调整分配发包。在年初的十九大上,XX领导
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有哪些处理方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后,如果任意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如果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不给征地补偿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一直不支付征地补偿款的,被征地
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时间是:一般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发放,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后发放并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地补偿款应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
拆迁纠纷实质是拆迁户为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款而与拆迁人斗智斗勇的利益搏弈,是拆迁户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使其拆迁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拆迁户举报拆迁人违法行为即使运用的法律手段之一,举报的目的是谋求拆迁人的让步给予拆迁户更多的拆迁补偿。拆迁户以举报拆迁人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拆迁补偿款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对拆迁户在信访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不能轻易地按犯罪处理,这样做的理由是:1、拆迁户提出的索赔虽然数额巨大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期内当然要支付工资。不安排工作,是单位一方的问题
你好,各地拆迁或征地政策不同,依据当地拆迁或征地补偿标准处理。
离婚补偿款不给的处理方式如下:1、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当事人有权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纠纷补偿款,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原则上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由谁管。既然是母亲监护孩子,补偿款应由母亲来管。妇女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女方,女方自然有权分到土地赔偿款;但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属于离婚前男方的,女方不能要求分割。若是夫妻共同使用,要看他们的离婚协议书对这块土地使用权是如何约定的,一些分割比例按照约定行事。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
如果你是安置补偿对象的话可以进行主张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返还钱款。
离婚后对方当事人不给补偿款的,当事人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之前是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让对方按照协议支付补偿款,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可以根据生效判决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予自己补偿款。
一、集体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1、集体征地补偿款不给的,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二、农村集体水库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水库的搬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移民的话,首先要有户口在水库建
需要与影楼协商解除合同、退款,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被征收人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延伸】问: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答: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这样的: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