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养老保险政策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辖区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工作。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属地征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对账制度,建设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第五条下列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四)国家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七条职工个人应当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低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费率按照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缴纳上月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十五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下列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的单位应缴费额;
(二)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职工个人应缴费额。实行申报缴纳当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期限为每月二十五日前。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缴费。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代扣代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对其自行申报的单位应缴费额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暂按该单位上月应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的缴费数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的应缴数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也可以采取网上等其他方式申报缴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地方税务机关直接缴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缴费凭证;通过网上缴费或者由银行代为扣缴的,由银行开具缴费凭证。
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费款的,地方税务机关和银行不再向职工个人单独开具缴费凭证。
第十三条对地方税务机关已责令限期缴纳,但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四条因计算错误、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费款多缴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对超出部分予以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免费寄送本人。
地方税务机关追征入库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据实记账,追加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记录。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十六条地方税务机关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被检查人不得拒绝、阻碍:
(一)检查用人单位的账簿、凭证、报表以及有关资料;
(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缴费有关的资料;
(三)询问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四)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有关的资料。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地方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对用人单位违反有关申报、缴费规定的行为,由地方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
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职工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8%,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
山东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优化证明看病流程,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山东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为山东市民带来了哪些好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山东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一、提高医务人员待遇1、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根据绩效考核结果
山东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优化证明看病流程,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山东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为山东市民带来了哪些好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山东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一、提高医务人员待遇1、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根据绩效考核结果
山东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随着山东失业保险制度和体系不断健全,山东省对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执行每月失业保险金为950元。山东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山东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一、山东失业保险发放标准1、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平均增加50元。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
失业保险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完善山西失业保险保障体系,山西出台失业保险最新政策,主要包括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和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新标准两大方面。山西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山西失业保险最新政策 1、山西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最新政策 各参保企业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于10月25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且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失业保险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最新政策解读首先呢,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有四项:(一)产前检查费;(二)生育医疗费;(三)生育津贴;(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现在我就说说前三项,这个是每个孕麻麻都要用得上的。产前检查费首先呢,如果发现怀孕了,恭喜你。然后你就要做妊娠登记了。现在很多医院都可以联网登记了,就不用再跑到社险去了。需要的材料:(1)妊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条件(一)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二)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流程1.所需材料:(一)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二)征地协议复印件
石家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确定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确定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8273元。日前,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度全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48273元,比上年增加5136元,增长11.91%。新缴费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留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上年
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自己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其他出生年月:大病医保方案将于近日出台,届时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一年可以报销几次呢?大家保保险网将为您解答。医保参保居民自动参与大病保险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也不必再缴费。参
医疗保险政策咨询最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新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1、城
首套新房首付算法有规定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依据贷款额度算首付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最高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首付,也就是100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是什么?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特别是对于占我国人口总数一般以上的农村居民,该保险更是起了重要作用,那么参保了该保险,农村的居民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报销多少呢?以下进行详细介绍。1、门诊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
哈尔滨医疗保险政策一、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哈市市区内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成人居民”);出生28天以后的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一)成人居民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5元。成人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
太原生育保险新政策一、职工生育保险待遇1、女职工在“宫内妊娠周期”前参保至待遇享受期结束连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男职工在配偶“宫内妊娠周期”前12个月参保缴费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宫内妊娠周期”是指女职工怀孕起至婴儿分娩止。其计算按分娩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所注时间为准。“待遇享受期”是指女职工婴儿分娩之日起至产假结束止。二、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1、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①生育保险待遇分为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时间1.兰州新参保和已参保居民:8月1日至11月30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一寸照片等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办理相关手续。2.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兰州城镇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调整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
无锡失业保险新政策一、失业保险金下限调整为910元/月4月份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下限调整为910元。二、失业保险金上限提高到1320元/月4月无锡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提高到910元/月,又对失业保险上限标准做出调整。本次上限调整按原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1320元/月进行发放,对失业保险金计算后标准不足1320元/月的按实际计算标准发放,高于1320元/月的按1320元/月发
镇江医疗保险政策一、参保对象1、根据镇政发〔2007〕117号文件规定,未参加市区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2、持有一年以上市区暂住证、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二、缴费标准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筹资标准为每人48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承担160元,市区两级政府财政补贴320元;2、市区年龄在女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含60
北京医疗保险新政策1、“大病医保”可以二次报销了所谓的“大病医保”,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来支付。举个例子,度北京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2022
宁波医疗保险政策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于2018年5月1日跨入新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届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部分政策也将作出调整。为促进“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形成,通过差别化的医保基金支付,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2018年5月1日起职工医保的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从原来的900元调整为1200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20
湖北省生育保险新政策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单位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0.5%-0.7%。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1.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