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国办发【2009】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70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湘人社工字【2010】7号《关于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湘人社发【2011】121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两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决定机构: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办事条件:
1、养老保险转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养老保险转出条件:参保人员的养老账户已暂停且无任何欠费记录。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4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免费
监督检查: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0731-84907820)
咨询渠道: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0731-84907820)
责任追究: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乘车路线:乘112路、6路、317路、117路等到韭菜园站;
或乘159路、102路、9路、150路等到芙蓉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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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目前,我国跨省流动就业的人数非常庞大,为了较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实施十分重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相关填写解释1、姓名:身份证信息中中文汉字“姓名”。2、性别:身份证信息中的“性别”。3、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4、原个人编号:原参保地区业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识别码。5、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信息中“户籍地址”的具体信息。6、原参保所在地区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相关填写解释1、姓名:身份证信息中中文汉字“姓名”。2、性别:身份证信息中的“性别”。3、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4、原个人编号:原参保地区业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识别码。5、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信息中“户籍地址”的具体信息。6、原参保所在地区名称:原参保地的行政区划名称。7、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原经办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8、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原参
农村居民离开原城镇企业或返乡后到另一省辖市或统筹管理范围城镇企业就业的,应按规定的办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手续。1、参保人员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对已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人员后续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停止为其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其个人账户继续按规定计息。3、参保人员流动到新就业地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
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需要提供的资料1、职工录用合同或调入本单位的调令;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跨省转移要求提供的资料);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怎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领凭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并办理停保手续,确认本人参保信息。参保凭证如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应与填发凭证的社保机构联系,申请补办。写申请。参保人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和参保人员身
医疗保险是可以转移的。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可以依法自行办理医保的续接手续或者由其新单位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江苏省应对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对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等办法做出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为大家讲述江苏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江苏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流程a、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信息表》);b、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明确两类缴费年限计算外埠转入参保人的退休核准手续中,主要明确两方面:一是实际缴费年限,将含从外埠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转入本市,最终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所记录的实际缴费年限为依据。同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中,将明确体现职工历年个人缴费基数、外省市个人账户转移额、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并参与其缴费指数和基本养老待遇的计算。二是明确视同缴费年限,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连续工龄政策
社保关系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跨市、跨县流动就业的,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转移的一般流程为: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办结。《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是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必须手续,由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流程简单概括为: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填写《市企业参保人员跨
㈠军人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审核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与到账资金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的,按规定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中相应的单位缴费部分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从资金到账的次月起按规定计息。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一、所需资料:1、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户籍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2、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
小编表示,单位缴费部分只跟随劳动者转移其中六成左右,其余留在当地用于保证养老金正常发放,“但绝不会影响个人将来的养老待遇,因为个人养老金的计发只与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相关。”这就表示,长久困惑人们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了成文的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方法: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
据介绍,随军配偶如果实现了就业,并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将由部队为其在部队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社保机构。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和《信息表》)。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持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
如果自己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自己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可能会发生转移。养老保险如果要转移的,需要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城镇职工跨省流动就业时需要注意的就是一个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只需45天3个流程即可办理完成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
申办条件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就业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户籍地为本市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本市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1)基本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哪些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下面小编就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程序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
为统一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确保转移接续衔接顺畅,2017年1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一起来学习一下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哪些人应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由参保人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非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