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问题描述

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个回答

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2001年7月原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主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备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不按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底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这几类工程各有其特殊性。所以,从实际出发,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筑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工程开工管理制度。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工程呢个开工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通过后,即可开工。虽然字面上都是“开工报告”,但二者之间有诸多的不同:(1)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3)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l.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这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