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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七个月引产,医生说胎儿有活着的可能,如果胎儿活着,不救治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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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七个月引产,医生说胎儿有活着的可能,如果胎儿活着,不救治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1个回答

 答:你好,医生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对于“胎儿有严重缺陷的”,我国卫生部规定了六种必须检查出的胎儿畸形,这六种分别是无脑儿、开放性脊柱裂、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脑膨出、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

你朋友女儿经鉴定属于无脑儿,依照法律规定,医生应向你朋友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但医生却没有告知你朋友,即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因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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