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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关于遗嘱继承房屋三年未过户会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关于遗嘱继承房屋三年未过户会有什么问题吗
1个回答

遗产不过户被继承人仍然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会产生一些影响:

1、只有使用权,无房屋处分权;

2、房屋被拆迁、征收的,影响补偿款项的取得;

3、时间久了,其他继承人会有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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