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后不服起诉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被告。
《公务员法》第九十条规定,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
1、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的,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行政复议结果的执行。但被申请人认定需要停止执行、行政机关认定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且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3、一方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另一方无权阻止,应配合时依法给予配合即可。
1、对投诉举报回复不服,不符合行政复议条件不可以复议。2、信访答复是信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的规定,对信访人反映情况作出的解释、答复,并未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造成影响,不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故信访答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你好,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 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是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哪些的解答,望采纳。
举证期限,是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审理法官对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的时间要求和限制。行政诉讼中,规范举证期限的主要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被规范的当事人首先是被告,其次才是原告和第三人。对被告举证期限的规定,主要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明确,被告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复议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据此,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其他审理方式为补充。 (1)书面审理方式。所谓书面审理,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为依据,
1.所谓的当场处罚其实就是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而已。2.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为对公民50元及以下,对单位1000元及以下。但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个人则为200元及以下。3.对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都可以当场处罚。可以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处罚决定书。4.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
所谓的当场处罚其实就是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而已。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为对公民50元及以下,对单位1000元及以下。但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个人则为200元及以下。对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都可以当场处罚。可以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处罚决定书。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该法有关条款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
1、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2、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一、行政案件中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怎样进行认定1、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对明显无价值的,可以不作出收缴决定,但应当在证据保全文书中注明处理情况。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二、作案工具如何处理作案工具是指犯罪人员进行犯罪行为时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各种武器或工具。犯罪工具首先要具备可操控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1.所谓的当场处罚其实就是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而已。2.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为对公民50元及以下,对单位1000元及以下。但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个人则为200元及以下。3.对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都可以当场处罚。可以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处罚决定书。4.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期间的效力是仍然发生法律效力的。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情况之下,被处罚的人员可以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这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天时间之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的,但是在这段时间内不停止执行。【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终止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如果因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或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等法定的事项而中止,且满六十日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是多久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期限的回答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
行政复议程序 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折叠编辑本段步骤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
你好,对于经过行政复议案件的被告有哪些的问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后不
法律咨询: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1)受委托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鉴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释是对枉法裁判行为作出了界定,并且列明具体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客观方面的认定是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作出的枉顾法律的裁判。 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释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释有如下内容: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