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工种单位没报怎么办
1、如果是不给申报的话,可以向公司的领导反馈,或者找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进行解决,没有向人社局备案,这并不影响特殊工种的认定,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
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2、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特殊工种有哪些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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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特殊工种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
【法律意见】劳动部门确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是以个人档案中的招工表、转正定级表、调资表为依据的(这些表中有工种且加盖有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的公章可直接确定),档案中原始资料不全,才按单位原始工资表确定。如果原始工资表也不能证明,就不好办了(因为按规定补开的其他任何证明材料都是无效的),就只能按男满60周岁办理退休了。
公司没有为员工报备特殊岗位是违法的,南京商法通公司法律顾问分析:特殊工种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强度、和现场环境等方面存在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经原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工种岗位。法律依据,因各地区都有下发相关的特殊工种报备通知要求,在内容上可能有所区别,建议是咨询该地区的主管单位,以下是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为规范企业特殊工种备案及退休审批工作,维
一、特殊工种单位没有向人社局备案该怎么办没有向人社局备案,这并不影响特殊工种的认定。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特殊工种的工种范围和工种名称不是人社局确定,也没有权力确定。只能是原国家
如果你是特殊工种档案里没有记载,你只有找你单位为你解决,劳动部门目前没办法。你得找出能证明你是特殊工种的依据。
律师解答工伤当时没申报认定,分以下情形处理:1、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申报,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申报;2、用人单位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且未延长或者延长了仍然逾期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1.特殊工种企业不报备,作为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处理,要求企业按该地法律规定进行报备,因为他们是主管部门。2.特殊工种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现场环境等方面存在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经原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工种岗位。
退不了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扩展资料:档案
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原国企职工改制前后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年限的,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年龄办理退休。法律依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
退不了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退不了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不交社保,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法律意见】劳动部门确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是以个人档案中的招工表、转正定级表、调资表为依据的(这些表中有工种且加盖有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的公章可直接确定),档案中原始资料不全,才按单位原始工资表确定。如果原始工资表也不能证明,就不好办了(因为按规定补开的其他任何证明材料都是无效的),就只能按男满60周岁办理退休了。
咨询社保局为何不给证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需要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即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档案。比如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类等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十分严格,职工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累计已符合国家有关规
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时确因档案不全不能在55岁退休,需提供其他的资料证明。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十分严格,职工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累计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如档案记载不清,须提供工资发放表、保健津贴发放表、工资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认定从事的岗位、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也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由于单位没获得审批,导致职工无法提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特殊工种的退休需要下列手续:首先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填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呈批表》;再由审批人员依法予以受理,进行审查;最后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为退休,发给申请人审批结果。
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 2 )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 3 )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5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6 ) 2 寸照片一张。 2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 1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