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是终结案件的执行。前种情形还可以恢复执行的,而后面就不会再执行了,案件彻底结束了,以上就是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关于法院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案件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但不意味着不追究被执行人责任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申请人申请,可以恢复执行程序。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终结执行是法定结案方式之一,是执行案件的一种彻底性退出方式,您的案件显示终结执行有两种可能,一是您的债权已得到清偿,二是《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五项关于终结执行的情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定情形。如需进一步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诚邀您联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周迪律师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一切法律方面的帮助,期待您的到
你好,关于刑事拘留十日不予执行的问题,解释如下:不执行,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参照执行”常见于有关政策法规之中。人们在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时,对“参照执行”经常出现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不同的理解,会导致在执行政策法规时,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一般来讲,政策法规的制订,有其明确的针对性。而“参照执行”往往有其特指。也就是说,有其特殊的政策背景和指引对象。在实践中,对“参照执行”,大概有三种理解。一是认为只是“参照”,单位可以不执行;二是认为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是否执行由这些单
懂法的朋友都知道,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执行制度,通俗点说就是某人犯罪了,判刑两年,但是先不执行,而是给两年的缓刑考验期。那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形适用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一、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1、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一种对犯罪较轻、危害不大的罪犯实行不收监执行的制度。 2、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犯应该在监狱服刑五年。因为犯罪较轻,不收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上述第1-
就是执行程序结案了。或者是已执行完毕,或者是未执行完毕但确认无法执行而结案。一、有关终结执行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对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二)补贴调整:今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
在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监外执行,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一、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
其他规避执行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其它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意避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采用不当的手段恶意转移财产或其他财产性权益,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规避执行行为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根据采取规避执行行为主体的不同,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被执行人是公民自然人时存在的规避执行行为。通过隐匿
出现以下情形会中止强制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标的的数字指本次执行的标的总额。1.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2.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
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法律分析: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当债权人的债权通过破产程序的实施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或者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使破产的继续已无意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最终结束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
失业人员满足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的,且失业原因并非本人造成的,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1、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如果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
在执行案件中,很多人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不明白“终本”是什么意思,“终本”其实就是法院在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所以, “终本”并不意味着法院此后对这个案件就不再执行,案件的执行到此结束。申请执行人也不必过于担心,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也不用
1、支付宝收到是涉及洗黑钱应该是违反了《支付宝服务协议》的规定,支付宝对账户进行了冻结。(1)如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恐怖融资、赌博、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我们认为不得使用我们的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2)支付宝会对名下用户标识或/及支付宝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支付宝服务,或对余额进行止付,且可能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功能(比如对这些用户标识或/及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