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首先,《公司法》第15条的含义是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按照相应规定处理,《民法通则》第52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其次,《合伙企业法》第3条的含义是其规定的五种法人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而其他形式的法人、自然人和组织都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即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
所以应该按照这个规定处理《公司法》第15条的“法律另有规定外”。 第三,如果有人认为《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是存在冲突的,不妨从法律的效力角度来看,《合伙企业法》为新法,《公司法》为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因此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没有什么障碍。 第四,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就是应当以公司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与自然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没有实质性区别。
为了防止设立有些人恶意的设立轻资产公司冲淡普通合伙人,规避无限连带责任,可以对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时进行相关审查,完善相关规定就可以了。
没有必要限制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从而不利于投资多元化。
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退出机制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方式 1、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Q:我准备自己开家公司,我从网上查到有有限责任公司又有个人独资企业,我也看不懂,到底有什么区别啊?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只有个投资人或者股东,很容易混淆,他们最大的区别就体现在责任承担上。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就要以他的个人的财产进行清偿。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资产只有50万了,却欠了100万,那剩下的50万就得投资人个人来还了。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
不能,因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仅仅出资的特别合伙人,可以规避。我是南阳牛律师,需要帮助,请与我联系,愿助你一臂之力。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为合伙人,且应当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
不能,首先明确一点,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其次,合伙企业必须有一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所以只有两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伙人的情况下,这个合伙企业无法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为合伙企业。满足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即可: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是按认缴范围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是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可以不设董事会。公司法规定:人数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1名。而这个“人数较少”就给了人们很大的选择余地。因为公司法并没有规定“人数较少”到底少到什么程度。所以,5个股东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1名。PS:::不懂还可继续问。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想要自己创业是有多种选择的。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哪个好?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哪个好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法律分析:风险还是很大的。 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的一切经营风险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涉嫌单位犯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简单来说,企业经营过程中一些违法行为,需要法人代表去承担责任的,不存在免责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
合伙可以用劳务出资,但公司不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1.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1、百货; 2、文化办公用品; 3、包装材料; 4、工艺品; 5、化工原料及产品; 6、五金交电; 7、电子产品; 8、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 9、家具; 10、纺织品; 11、户外用品; 12、运动器材; 13、医疗器械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 规定》第四条 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
1、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营企业类型。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规定为五十人以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否定了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该司法解释虽然现行有效,但其颁布于2000年,解释中提及的法律都是2000年以前出台的法律,第四条提及的《公司法》针对则的是1999年的《公司法》。2005年及其后修正的《公司法》在公司对股东提供担保上做了态度改变: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只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表决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1、投资主体不同。(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1)一人有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流程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1、国税办理注销:第一趟: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同时联系公司的税务专管员,看他需要什么需要审的材料。第二趟:税务专员审核通过了你提供的材料,一般就是账目、银行对帐单、购买的发票、纳税记录、申报记录。立马去大厅提交申请表,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电话,让你过20个工作日联系,这是国税清结算部门的电话。第三趟:一般20个工作日左右,
可以,只要符合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要素,且公司章程也未明确否定该形式的,即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符合程序的通知应包括如下要素:(1)通知时间: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通知对象:全体股东;(3)通知内容:会议议题或审议事项;(4)通知方式:章程可约定书面、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等文字记载的各种方式。风险提示: 同时需要注意,股东大会结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股票。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