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本细则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规定,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申请方式和地点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资格申请,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具体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
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交入户资格审核申请时,应完整
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计划生育证明(由申请人提交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入户地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
4.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5.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
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6.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书。
(二)资格资料。申请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须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或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国家或各省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持证人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2)在广东省内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持证人应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考核认定表或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3)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2.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名录、证书查验办法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3.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够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的验证码)。
5.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由民政部门定期提供在莞上岗的社工名单核对查验)。
6.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相应证书须对照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缴纳3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与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7.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相应证书须对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8.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9.留学人员资格审查证明(留学人员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申请出具)。
10.地税部门出具的工资薪金纳税情况证明。
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吸纳就业情况、参保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对照企业参保员工名单,通过与社保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查询审核;申请人及其企业吸纳的5名以上的员工须在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目前为参保状态。
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依法经营情况、纳税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直接查询审核;企业有非法经营、偷税漏税、欠薪等违法行为的,不予受理)。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及其提交的资格资料。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包括以下六类,并对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资料: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交荣誉证书、证书真实性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提供的名单目录查验的,无须提供荣誉证书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名单目录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供)。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包括优秀新莞人、“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两新”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提交荣誉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结合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荣誉证书名单目录作出查验)。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提交立功表现证书、在莞工作时间证明(由人力资源部门结合民政部门提供的立功名单目录作出查验;在莞工作时间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在莞参保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与社保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4)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2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5)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6)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历年技能竞赛获奖名单作出查验)。
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即来即办”要求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资格申请:
(一)受理建档。收到申请资料,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当场予以受理建档,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向申请人退还原件;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资料,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
(二)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三)复议核查。申请人在知道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受理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五)归档备查。各受理部门应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人才入户资格申请、审核资料进行归档。
(一)申请入户。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填写《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和《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入户资料。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时,除提交《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外,还须根据自身实际按如下情况提交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
2.婚育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再婚的提供结婚证;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材料。
3.随迁人员相关材料: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随迁子女且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该子女与父母双方亲子关系的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属非婚生育的),须提供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
4.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本细则“三、资格申请所需资料”的“(一)基本资料”的“5.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按规定需要核发户口准迁证明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2.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办理入户的,按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材料:
(1)属本市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院校集体户的,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居民身份证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2)属本市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但户口未迁入本市的,或属非本市大专院校毕业生,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
3.留学人才按《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办理入户的,按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材料:
(1)未注销常住户口的,凭“入户资料”规定的资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
(2)已注销常住户口的,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办理户口通知(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核发)、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原注销户口底册或户口注销证明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申请,市公安局审核后为留学人才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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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条件符合、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手续。2、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
引进人才入户办理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2、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3、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所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4、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5、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中专或大专
积分入户办理条件评分满60分,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70年10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政府、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业主房
东莞市公安局人才办事指南【申请条件】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和《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规定,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所需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东莞市人才
《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凡外地人员以不改变户籍、不接转人事关系的形式在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不含富阳区,下同)工作或创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依据本规定申领《人才居住证: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年度《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的人员;3、持有技师以上(含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我市当年紧缺职
东莞市人才流程(条件准入类)共分为4个阶段,分别为申请受理、资格审核、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户口迁移,详细的流程为。第一步:入户申请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入户申请。相关链接:东莞人才入户申请攻略第二步:资格审核经人力资源部门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
惠州引进人才入户办理材料清单1.主迁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复印:民政局盖章页与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首页地址页与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2.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不随迁也需提供,因审批系统中需录入配偶信息)3.子女如随迁,需提供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户口本复印件4.入户地址证件材料包括:房产证(整本复印)或: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合同复印
办事指南采集表事项名称车辆质押/解除质押备案法律依据公安部124号令第四十二条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热线应答指引/注意事项
1、入户地址属于惠州市直区域(具体包括桥东街道办、桥西街道办、江南街道办、江北街道办、河南岸街道办、龙丰街道办)受理机构: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坛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三楼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2-2240872。2、入户地址属于惠城区(具体包括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水口街道办事处、三栋镇、汝湖镇、马安镇、横沥镇、芦洲镇)受理机构:惠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
办理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住宅,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婚姻状况限制)可申请入户。申请人及随迁配偶的父母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条件,可申请随迁入户。办理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
转业退伍军人入户、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入户和随军人员入户指南一、转业退伍军人入户程序、时限及手续:军队转业或退伍军人可在单位集体户、配偶或父母户口地、自有住房地选择入户,由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一)、市军转办或双退办转业或退伍安置入户通知原件;(二)、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
一、办理条件:外市户籍公民考取我市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申请入户。二、办理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2]居民身份证。[3]新生录取通知书。[4]录取新生名册。[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6]校方同意接收户口证明(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的除外)及学校集体户口簿地址页。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通知书、
PS:在南京高校毕业的应届生,不必再担心如果两年内找不到工作,户籍就要被迁回原籍,可以更安心地在南京生活。办理条件研究生以上学历,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缴纳社保后,就可以落户;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交社保一年,可以落户;大专学历工作满两年,交社保两年,可以落户;中专学历工作满三年,交社保三年,可以落户。其中专门涉及了以往条例中没有提及的中专学历技能型人才,为有一技之长的人才落户南京提供了通道。同时,落
东莞条件准入类人才需要满足基本条件,同时需要认定为“人才”才可以直接申请入户,详细的基本条件和人才准入条件如下:入户基本条件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一、申请入户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人才准入条件:二、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
一、申请入户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人才准入条件:二、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
2022年上海引进人才户口办理条件和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是怎样的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落户
异地可以换驾驶证吗如果你的驾照没有到期,是可以异地办理的。如果驾驶证到期了,需要更换,或者是遗失补办,就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办理。但用户可以在异地办理迁移手续,用户是不需要回到核发地办理手续或委托办理,只需要在异地提交资料即可办理。异地换驾驶证要什么资料本地户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体检证明。异地户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体检证明。异地换驾
办理条件1、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且在佛山市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现居住证地址在顺德区并在有效期内的新市民。2、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提示:1.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和过失犯罪情节严重记录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2.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
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死亡;2.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3.外国人退休前离境回国;4.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法办理医保个账余额转出手续。办理程序:1.参保人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且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申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2.经核准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支取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通知单。3.参保人员或其继承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支取社会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