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起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
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主体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一、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还可以再起诉吗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还可以再起诉,法院在立案后认为起诉有不符合条件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与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当事人也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立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二条规定:&l
调解成功后一般是不可以再起诉了。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可以再起诉。
虽然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程序上省下很多时间,但有时候还是会遗留很多的问题。那么,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再起诉吗?协议离婚后,就“离婚问题”不得再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2条规
一、民事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1、法院准予撤诉的,还可以再起诉。2、相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
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后,原告如果是以不同的事实、理由重新起诉的,是可以的。但如果再以同一的事实与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再起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
一、行政诉讼撤诉以后可以再起诉吗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第六十一
一、在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起诉1、民法典规定在协议离婚后,若是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公安局不能直接起诉。除自诉案件外,刑事案件必须经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不批捕不等于不再侦查案件,可能是证据不足,或者不需逮捕,等侦查终结检察院还会公诉,如果到时候检察院不公诉,或者不批捕时就撤销案件了,被害人可以自诉。除了检察院公诉和被害人自诉,刑事案件没有别的起诉方式。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进一步侦查。如经进一步侦查,确实无法证明犯罪的,依法解除取保候审。直
当事人败诉后法律援助还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法律没有规定法律援助案件除外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
1、离婚诉讼被驳回,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在六个月后再起诉。如果有的,是可以随时起诉的。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
离婚撤诉之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关于离婚案件的撤诉和再次起诉在时间规定上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根据以上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和解后,民事赔偿部分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了,就不能再起诉了。刑事部分,如果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建议服用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3、但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1.如果撤诉原因是证据不足,就可以再次起诉;如果是其他原因,比如与被告人和解等,就不能够再次起诉了。2.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
同一案由撤诉后可以再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起诉了。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没有过起诉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
其实对于一般案件而言,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都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法院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而是因为程序问题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是可以再一次起诉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再一次起诉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有时虽然原告起诉了,
员工发生工伤私了之后能不能再起诉 案情介绍:1994年5月,原告李某到被告某乡政府开办的某公司做临时工。1995年2月10日晚,原告在黄板纸车间切草时,被车间切草机齿轮压断右腿,经弋阳县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右腿高位截肢。1995年3月13日原告治愈出院。5月27日,原告同某公司达成了《关于李某因工受伤的处理协议》:给予李某一次性经济补偿1.6万元整。2007年10月14日,上饶市残联发给原告李某《残
如果撤诉原因是证据不足,就可以再次起诉;如果是其他原因,如与被告人和解等,就不能再次起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