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证明出借款项来源,要败诉,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解答工伤鉴定十级打官司:1、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受伤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5000元。2、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
法定继承房产后,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发生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程
通常货物买卖纠纷的维权方式主要有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付损失,同时,可向对方发律师函。另外,可保留凭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货物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行政诉讼是有可能胜诉的。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在符合限定情况下,姓名能够更换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依照第十八条的限定申请解决姓名变换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民族良俗有商定的,从其商定;宗教教规有限定的,从其限定。 姓名不宜频繁变动。对于确有必要变换改又确无不当的,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郑重进行。改名肯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牵涉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置不好,也会产
可以。按照程序办事具体如下:一、律师在你特别授权后,单独出庭,你不需要亲自出庭;二、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
如果有证据证实确实是对方致伤,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你好,只要对方无法证明自己的性病是你传染的,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立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财产由被继承人处置,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但是在继承财产时,公证遗嘱效力最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
你好,前妻户口不迁走的危害很多,但也可以根据规定处理,请参考这个《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
根据铁道部相关规定,高铁车票是可以改签的,不过高铁车票的改签是有一定的规定限制的。乘坐高铁的旅客应该注意以下改签事项:高铁车票只能改签一次,如果旅客车票已经改签过一次,那么旅客就不能再次改签了;有的高铁车票,诸如卧铺票、联程票以及往返票是不能改签的;高铁票改签规定一张高铁车票只能改签一次即高铁车票可以改签当日内包括普通列车、动车组列车和高铁列车等全部种类的车票,价格实行多退少补。一张高铁车票只能办
一、关于改名字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
互欧是双方互相殴打,双方都是违法的,都要为彼此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承担法律责任,是法律所谴责和惩罚的行为;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
可以的。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是司法服务热线,而欠钱不还的确定也是由司法上所确认的行为,欠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者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1、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2、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
没有登记不是属于夫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就是确立了婚姻关系。二、二婚又离婚了该怎么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
如果坠楼者没有高空作业上岗证,或者没按规范要求系上安全绳带的话,用工单位承担90%的责任,空调用户免责。如果坠楼者有高空作业上岗证,但没按规范要求系上安全绳带的话,用工单位承担60%的责任,空调用户免责。如果坠楼者有高空作业上岗证,又按规范要求系上安全绳带的话,用工单位承担100%的责任,同时马上报警勘察现场。
继承父亲房产,要等父亲去世后才可以。父亲死亡后,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房子只能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儿子如果不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就不能再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儿子、父亲的其他子女、母亲、还在世的爷爷奶奶都是继承人。如果以上人员都不了,只有儿子一人在世的:儿子是唯一继承人。儿子继承父亲房产,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到房管局过户,也可以带房产证和父亲的死亡证明、其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管局办
一、房产证可以加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吗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上可以办理加上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手续。需要孩子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由父母代替孩子签字,办理住房房产证加名字手续,就可以办理新的有孩子名字的房产证。这在法律上应当视作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因此而享有了一定份额的房屋产权。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后买婚
停止侵害与排除妨害的区别 排除妨碍:一个人用一堆石头把别人家的门堵了,适用排除妨碍(侵权人的推石头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行为) 停止侵害:一个人每次碰到另一个人都要辱骂他人,适用停止侵害(辱骂的行为具有持续性) 构成要件 排除妨碍责任的构成要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 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