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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多年,房子是我父亲的户主,现在要过户给我本人,需要姑姑叔叔签字同意吗?

问题描述

父亲去世多年,房子是我父亲的户主,现在要过户给我本人,需要姑姑叔叔签字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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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过世后房屋过户需要亲人签字而不签字的,是属于继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可持判决书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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