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是多少
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
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不存在取保候审后撤案的几率的概念,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
1、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不能代替刑事处罚,若法院判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仍然会被判刑。2、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你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是说被告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不是判处管制和拘役就能解决的问题,法律规定了这种情形下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三年以下等等。假如判一年,在还没有判决以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与判处刑罚是两个概念的,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至于是否会判处刑罚,还需要等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作出判决后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强制措施 ,法律并没有明确取保候审的量刑标准,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取保候审中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可能不被判刑。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
可以争取,具体需要根据案情分析,如果存在有利情节,符合缓刑条件的,也是有机会判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就是犯罪不能太轻,在现阶段看来以后法院可能会判处他有期徒刑,而不仅仅是管制或者缓刑等比较轻的刑罚。当然,自己说的只是一种可能性,实践中一般都比较随意。2、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立法者担心的是某些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大,如果这类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关起来的话可能还会害人,所以针对有社会危险性的人,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而应该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更为严格地限制
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就是犯罪不能太轻,在现阶段看来以后法院可能会判处他有期徒刑,而不仅仅是管制或者缓刑等比较轻的刑罚。当然,自己说的只是一种可能性,实践中一般都比较随意。二、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立法者担心的是某些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大,如果这类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关起来的话可能还会害人,所以针对有社会危险性的人,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而应该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更为严格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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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
取保候审的意思是:收取保证金,等候审判。并不是说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还是要经过庭审的,所以检察院也会对你进行讯问,做笔录后检察院会把案子移送法院,开庭的时候你也要去,也要接受审判。
法院判决书会写具体的刑期计算时间的,以判决书为准。不过法院会准备判实刑的话,一般都是现收押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是代表没事了。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在公安机关侦查之后,还要接受检察院侦查起诉以及法院调查和审判。不批准逮捕的有几种情形:一是认为不构成犯罪。二是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三是证据不足。办案单位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若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会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一、取保解除后多久可以撤案 1、取保解除后不可以撤案。取保候审后不会撤销案件的,会继续调查,但取保候审最长6个月。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并不是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就此结案了。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此被取保候审后被检察院起诉,是正常的刑事诉讼流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取保候审期间撤案的方式:如果侦查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二、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