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褚某1与被告褚某2迁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褚某1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勇、被告褚某2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褚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撤销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8月31日签订的赠与协议;
2.被告迁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其有位于本区×××的拆迁安置房一套,登记于其名下。因被告系其孙子,故其让被告免费居住在该房内。后因其身患重病,打算卖掉该房屋用以支付巨额医疗费用,但被告以签署了赠与协议为由拒不搬出。
其多次告知撤销赠与,并发出撤销赠与通知,但被告依然强行居住在内。故其诉至法院。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产权归属协议书、撤销赠与协议通知书、换房协议、收条、销货清单等证据。
本院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案涉房屋系以原告褚某1名义拆迁所得,初始登记在褚某1名下,且原告就案涉房屋曾与被告褚某2父亲褚某3签订换房协议,双方均按换房协议履行,应视为被告及其父亲均认可原告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
后,原告及其配偶与被告签订协议书,将案涉房屋赠与被告,被告亦已占用使用至今,故该协议书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系赠与合同。
关于被告抗辩协议书系分家析产协议的意见,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虽申请证人出庭并提交老宅翻建的票据,但证人与被告具有利害关系,且票据无法体现与本案的关联性,故对被告的上述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被告及其父亲自签订换房协议之日起即将×××房租作为扶养费支付给原告,×××亦已登记在被告名下,被告亦表示愿意为原告治病出钱出力,现原告及其配偶因身体状况及经济状况,急需钱款用于治病,但被告及其父亲除前期医疗费外,均未再支付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被告亦已停止支付×××房租,实则未尽扶养义务,故原告有权撤销赠与,故对原告主张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本案中,原告撤销赠与,其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案涉房屋,故对原告主张被告迁出涉案房屋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告褚某1与被告褚某2于2014年8月31日签订的赠与协议。
二、被告褚某2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迁出南京市江宁区房屋,将腾空的房屋交付给原告褚某1。
本案案件受理费26840元,由被告褚某2负担。
物业费减免的规定。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未入住的房屋按物业费用的7折收取。《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目前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从国家全面实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已经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对政策调整前
吸毒人员的吸毒记录是不能取消的,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社会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会影响小很多。
问:未还完贷款的房屋可以过户吗? 答:不能直接过户,但可以通过如下方法间接完成过户。 方法1:提前还清房贷。①如果卖方剩余房贷较少,可以协商用你们之间的交易价款提前偿还剩余房贷。②让卖方用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付清剩余房贷。剩余贷款还清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就可以将房屋过户给你。 方法2:
转业军人不可以享有土地确权政策了。因为土地确权政策是针对集体所有制的土地,集体所有就是农村户籍的本村人员集体所有。依据计划的转业军人有安置非农村户籍的工作,并非农村户籍的本村人员,除了宅基地保留以外,没有对于集体所有土地的任何权利。
您好 “可以取出来,公司缴纳部分统一计为公积金余额。”
房屋买卖合同能贷款的,有下列贷款方式:一、商业贷款 商业房贷是指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您可以您所购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质物),或者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二、公积金贷款 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 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解决,目前运用 此种个人住房公
夫妻双方均认可一套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套房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赠与房产越来越普遍,为了避免高昂的税费,很多人都会采取通过签订假买卖合同来达到赠与的目的。当出现纠纷时,此类合同是否有效呢? 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可能有些人主张该买卖合同并非真实的买卖法律关系,但人民法院一旦确认实质的赠与关系,依然会认可房产转让的有效性。笔者曾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案件相同的是真实情况均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关系,
修路占地不同意可以。修路属于公益项目,国家因修路征收土地、实施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被征收人不同意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
银行卡被公安要求法院冻结,怀疑跟网络赌博有关系,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更正一点,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也许你所收到的信息是骗局。
不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所以不能够追缴十年前的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电动车上牌没有发票合格证的,车主需联系生产厂家补发合格证,联系经销商不发发票,凭借发票和合格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赠与合同不需要配偶的签字或知晓。如果房产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共同共有,离婚时依然以产权平分为原则。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
个人所得税撤销申诉的流程为: 1、用手机点击登录个税软件; 2、点击我要查询页面; 3、找到异议处理查询; 4、选择需要撤销的申诉点击撤销,但是需注意如果申诉进程已经显示办理中,此时撤销申诉需线下的税务局办理撤销。
要看具体情况,在其认知范围内,可以撤销
你好,需要召开村民大会通过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
只要房屋无偿转让协议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则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赠房协议有效并不必然能够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考虑到房屋所有人自身的所有权是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