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很多人问“我以后的财产都不能全部留给自己的孩子了吗?听说子侄也有我遗产的继承权?”“为什么我父母的遗产要分给别人,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很多人的误解基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产生,该条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本条款所述的子侄继承只发生在代位继承中,而非直接继承,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会发生。
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能继承时(如死亡、丧失继承能力等),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其成为继承人,并按照其继承顺序和地位享有继承权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按照法定顺序和地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才拥有继承权,这也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
第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形发生。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先于父母死亡,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当被继承人父母过世之后,这一部分遗产变为父母遗产,依法由相关继承人继承。
比如,A某有一个女儿,配偶先于他过世,他另有一个兄弟和一个侄子,其母亲建在,父亲过世。在A某过世时,有一套房产,而这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母亲与孩子,故该房产由其母亲和孩子继承。
过几年A某兄弟过世,再之后A某母亲过世,她从A处继承的部分房产作为她自己的遗产发生继承,这时A某母亲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A某和其兄弟各自留下一个孩子,这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A某女儿和其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对该部分房产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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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观念里,父母去世后,遗产理应由子女来继承,但《民法典》中规定子女、配偶、父母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随意父母的遗产并不是只有子女可以继承的。如今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能否在父母去世后继承全部遗产,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的配偶、父母均不在世,那么该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二)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父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因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的父母以及子女,如果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或者放弃继承的,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因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的父母以及子女,如果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或者放弃继承的,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一、民法典独生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全部遗产要看情况。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民法典的最新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位继承制度。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家庭中的父亲去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都健康,父亲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这样独生子女就不可能直接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独生子女为何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如果想要自己的房产完全由其独生子女继承该怎么做呢?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中的规定来实施,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及时立下遗嘱,就能够改变法定继承,解决财产由谁继承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
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
独生子女不属于父母财产唯一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要继承父母的遗产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争取:1、公证方式;2、诉讼方式。如果父母有立下遗嘱,独生子女则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房产证名字是父母,父母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方法继承,如果有遗嘱的,遗嘱上约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分别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法律分析:从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分割处理完毕会有一个过程,在此期间遗产有可能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也有可能已经处于部分继承人的占有之下,不管如何,对于遗产,相关责任人都应妥善保管,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如果保管或存有遗产的继承人故意隐瞒或不交出遗产,其他继承人又有相关证据加以证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
老人去世后的安葬费,是用于安葬老人的费用。在办理完毕老人安葬手续之后,如果老人安葬费有节余,那么这笔钱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所有老人遗产。 所以,对于丧葬费儿女有继承权吗的解决,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前提下,法定继承。
独生子女为什么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呢。听我来给你解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张三是独生子,张三的父亲已经去世很多年了,母亲最近也去世了。对于父母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价值300万,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认为父母所留下的这套房子理应由张三一个人来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张三的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母亲和爷爷都建在,所以父亲的遗产,就是300万的一半是1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其实,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且只有1个小孩子。第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去世,则其个人房产的直接继承人就为女方的爸爸妈妈、男方以及孩子,4人平均分配,同样适用于男方;第二种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均去世,则其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的爸妈及孩子等5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注:这里如若继承人中有人在继承发生时已不在世,则按照剩余的法定继承人口数来平均分配房
一、独生子女应该怎么继承父母的遗产1、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
一、独生子女要在哪些情况下才能继承父母全部财产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
案情简介: 马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马先生的母亲陈老太太全权处理。2016年8月,陈老太太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马先生继承。但是,在继承遗产时,马先生却遇到了困难。马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马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诉,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
1、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2、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独生子女具体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1、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遗产,需要的手续: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