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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家法院能否认定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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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家法院能否认定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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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分家法院能否认定宅基地使用权   可以的,证明享有使用权的话,一般为当地土地局的登记,如果因为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矛盾,可以持登记证明作为证据,如果是由于家庭外部使用权发生争议,那就必须要土地局、村委会登记以及分家单据作为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纠纷如何解决   (一)协商解决。

  (二)行政解决。

  (三)司法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居民能够使用的吗   农村宅基地(城郊的)使用权不能买卖,原因如下:

  其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

  其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其三,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分家法院能否认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可以的,证明享有使用权的话,一般为当地土地局的登记,如果因为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矛盾,可以持登记证明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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