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漏水造成的损失的负责人分下列情况确定:
1、当是自己损坏的屋顶造成的漏水事故,那就自己负责修缮;
2、若是楼上邻居造成的损害,则由邻居承担损失责任;
3、若是开发商在建造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则由开发商承担。
屋顶漏水的保修期是5年,如果是5年之后出现的渗水现象,就应该由业主来出钱维修。如果是在5年的保修期内总是出现漏水现象,那么就应该让开发商负责维修。此外,若是有住户在顶楼种菜时破坏原本的防水而导致漏水,这时需要种植人员全权负责。《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
屋顶漏水造成的损失的负责人分下列情况确定:1、当是自己损坏的屋顶造成的漏水事故,那就自己负责修缮;2、若是楼上邻居造成的损害,则由邻居承担损失责任;3、若是开发商在建造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则由开发商承担。
1、楼上的下水道如果属于楼上住户,就应该由楼上住户来负责维修。原因也很简单,也就是说谁用的就是谁负责,这种情况下可以先跟邻居沟通,对于你家也造成的损失,比如将家里的家具、家电弄坏了,我们可以先拍照,保留证据,万一以后邻居不负责任,也可以通过这种鉴定的方法,让邻居进行赔偿。实在不行,只能够诉至法律。2、诉之法律之前,也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处理,如果物业解决不了,还可以通过当地的社区居委会。毕竟是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欺骗消费者消费可以要求三倍赔偿。2、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法律上并未规定夫妻之间可以看对方手机,夫妻之间翻看对方手机征得对方同意得不算是侵犯隐私,但如果属于强制翻看或者偷看属于侵犯隐私。2、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担保人即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责任:1.担保合同无效。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3.主合同内容变更。4.保证合同未成立。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公证遗嘱放弃继承后不可以反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既然继承人已经通过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了,其他人也基于此产生了一个信赖基础,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未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是不能反悔的。
《民法典》没有规定居住权可以给几个人的,但是只能设立一份居住权,比如房主可以把居住权设立给一对夫妻,那么就是属于两个人的,但他们属于一份居住权,同时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的,为他们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后,就不可以再办理居住权了。
兄弟姐妹之间一般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符合规定对兄弟姐妹之间有扶养义务。对于兄弟间是否有扶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对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
发生电梯坠落事故,如果是因电梯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由生产厂家负责;如果是因管理、维修、保养不到位,电梯质量有问题还继续运行,造成的事故,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如果是因乘坐电梯的人违反电梯使用须知,超载或者误操作造成的,由电梯的使用人负责;如果既存在电梯质量有问题还继续运行的现象,又有超载和误操作的情况,则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乘坐电梯的人共同负责。
1、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的,若死亡则可以被算作为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否则则不属于工伤,由当事人自身负责。《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
楼上水管漏水,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上楼房的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1.如果楼房还在保修期,那么楼房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2.如果楼房过了保修期,那么楼房漏水应由楼房业主负责。因用水等铺设管线利用相邻不动产,如果对相邻邻居造成损害,要停止侵害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
民法典对欠账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还款;征得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还款。4、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5、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物业负有维修的责任。商品房住宅小区,商品房住宅小区缴纳有专项维修基金,它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物业是负责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如果商品房住宅的共有部分需要维修,可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漏水的屋顶不仅是自己住的住宅屋顶,也是整栋楼的屋顶,根据相关法规,屋顶属于住宅的共有部分,是可以使
民法典规定屋顶漏水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一般由楼上下住户负责。
《民法典》关于物业缴费的规定为: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看情况:1.如果水表是人为损坏,那么拥有水表使用权的人员要对水表损坏负责,承担更换水表的费用。2.物业服务合同对水表的更换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1.承租的房屋楼下漏水的,如果房屋本身出现问题造成的,由出租人承担责任,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
民法典并没有关于要求企业为员工强制性缴纳五险一金的明确规定。“五险”是法定的,必须强制缴纳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不是必须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