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该规定取消了原《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作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应根据新的法规,积极应对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因此,从2009年1月1日起,作为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总承包人代扣代缴税款,当总承包人代扣分包方营业税时,分包方应当拒绝,并按新规定在施工地自行完税。
例题**公司应该给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发票。但按工程款的20%计税,因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扣除依据为B公司开具给A公司的80%工程款的发票。
B公司应该给A公司开具80%工程款的发票并按此金额计税。
1、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建筑分包工程以分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2、发票开具问题: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即时完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收取分包工程款时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完税,总承包人向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此处特指其他个人,即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可以免税。除了二手车,自然人销售哪些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呢?免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一、
我单位近期收到一笔返利收入,已按规定作了进项税转出。我们是防伪税控企业,实行一机多票(都是机开票),如用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具,报税时就会形成销售收入,就要提取销项税金。请问返利收入该开什么发票收取,如何报税?回复意见:根据《》根据:“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一)……(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
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业务,使用的税增值普通发票。发票规格式样如下: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5种:210×297、241×177.8、210×139.7、190×101.6和82×101.6。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发票正中间为发票名称,名称上有发票监制章。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近拟将部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其他单位,属于适用简易征收办法征税的情形。请问,我公司应怎样开具发票? 【律师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规定:(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
1.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点击确定;2.进入发票填开界面,上方点击红字按钮;3.输入需要红冲的发票代码和号码,此处需要输入2遍,点击下一步;4.确认票面信息是否正确,确认之后正常打印在相对应的发票上面即可。【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沟通法律诉求,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
【怎样转包工程】建筑分包工程结算应如何开具发票及征税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结算时应如何开票征税。一、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建筑分包工程以分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二、发票开具问题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
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该规定取消了原《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
分包工程管理费一般以分包工程的价款为基数按百分费率收取,在0~10%不等,不列明具体分包内容时可以3%作为参考值,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所产生的费用。
货运发票开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法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收购发票需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收购发票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天,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的需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问:高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向您咨询一下,就是我作为承包人,发包人现在不给我支付工程款,说是因为我没有开发票,我想问问您,这合理么?律师:首针对承包人未开具发票,发包人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实务中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承包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向发包人开具发票的,发包人可以以此为由而拒绝支付工程款;另一种是开具发票只是合同的附随义务,并非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不能以附随义务而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可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
一、发票是什么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二、如何开发票从发票开具资格来说,主要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两种。1、税务代开: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这就是税务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如果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一、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二、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如何处罚1、发票使用单位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2、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问题:使用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开票有误造成购买方无法认证,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
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广大消费者已经能够熟练地运用美团、大众点评等平台拣选餐厅就餐。平台上的团购套餐更是以其实惠的价格吸引着广大消费者。然而,许多使用团购套餐的消费者在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商家往往会以消费者使用团购套餐为由拒绝提供发票。在此情形下,商家的行为是否违法?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编将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消费者通过美团、大众点评等平台购买团购券,商家不可以团购为由拒绝提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