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投标人有哪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废标处理
律师回答:
①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②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③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一、主体无效。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3、《公司法》第16条规定
在目前比较宽松的贷款政策下,购房人买房都希望自己被认定为“首套”,因为“二套房”不仅意味着首付比例提高,贷款的利率也会相应提高,买房的成本会大大增加。购房人在买房时要首先确定套数认定标准,在北京地区,以下四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一、名下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购买住房在购房人买房以前,如果名下现有一套贷款购买的住房,并且还没有结清住房贷款,再买房时无论用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会被算作二套房。根
请问住房公积金有几种方法可以提取。小编给出的答案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有哪几种情况才算首套房第一,买商住房后再买商品房的买房前要注意自己已经拥有的房子是不是商住房,如果是就可以再去买商品房,否则购房者先买商住房再买商品房属于首套房。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所以没有影响。第二,动迁房但是还没有备案签过动迁协议但是没有备案的房子,你买了的这个房子也算首套房。如果已经有备案了就不算了。第三,没满18周岁的跟家人一起拥有1套房产,18周岁后自己再买房的没满18周岁的跟家人一起拥有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况
房产证加名有哪几种情况只要是房产没有抵押登记、没有被查封、没有被划入红线拆迁范围内,都可以加名。加名除在婚姻存续期的夫妻外,视同过户房产部分产权份额给增名人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全款房加名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
法律咨询: 发生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竞合的实施处罚大致有哪几种情况? 律师回答: 1.单处刑罚 2.刑罚与行政处罚双重适用。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
律师解答共犯的错误的情况主要包括共同正犯的错误、教唆犯的错误、从犯的错误、单方无责任能力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行为人的种类主要包括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
劣药的定义是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以上七种情形视为劣药。【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
一是共同正犯的错误。两人共同对同一人计划并实施犯罪,两人的主观故意并不完全系统,但各人都以为相互的主观故意是相同的,从而形成共犯的错误。 二是教唆犯的错误。被教唆者实施的犯罪与教唆者教唆的内容不一致时,一般认为,只要被教唆者实施的内容与教唆者所教唆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的内容,则认定教唆犯罪成立,为共同犯罪。 三是从犯的错误。可以按照上述教唆犯的错误来考虑,如果被帮助的正犯没有实施两人共同故意的作为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都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书面提供废标理由。《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
如果一份标书出现两个报价,不应该都是有效的。评标委员会应通过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解释,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这有可能是笔误,如果投标人按照要求做出了确定,不应该是废标。
三家招标有两家废标应当重新招标,或者经核准自主选择。法律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流标后,招标人可以要求组织重新招标,可以终止合同另行委托。
一、小产权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吗,如果有,应当按照什么标准一般地,合法所有的房屋被依法征收拆迁后,将会按规定给予补偿。而小产权房属于集体所有,所以被政府依法征收拆迁后,买卖双方也会考虑是否可以获取拆迁补偿。不过,这需要根据建造小产权房的用地进行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实践中,小产权房被
发了中标公告了不能废标。废标的情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照废标处理;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的,按照废标处理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按照废标处理。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法律分析公示中标后不得废标。招标人在发布公告的同时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双方应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不可废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