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有住房承租人都有哪些权利?
1、转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二、公房承租权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在回答公房是否具有继承权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概念和特点。公有住房承租权是我国计划经济的产物,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特殊主体,是在国家机关或者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职工。
2、公有住房承租人与房管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之后,承租人对该公有房屋即具有了永久的占有权和使用权,非因特定事由,房管部门不得终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公有住房租金只是为了维持房屋维修的成本费用支出,远远低于市场价房屋租金。
4、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享有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即具有永久占有、使用、支配、转让等权利。
通过上述特征可以看出,公有住房承租权具备了独立的私有财产的性质,其在性质上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权利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因此,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作为承租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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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关注点在于:连缴6个月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取消或降低多个相关收费;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新政策的实施将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关注点1:公积金贷款条件原政策:职工必须在就业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含)以上的公积金,才能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新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
我们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有哪些用途?如果没有贷款买房是不是就没什么用武之地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其他的用途你了解吗?第一,当然也是大家最看重的就是用于购房了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毕竟这样利率最优惠;也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全款购房;即使是商业贷款购房,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首付,或者逐月提取还贷。第二,租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很多人认为,公积金要用来今后买房,提出来付租金不划算
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都有哪些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而房屋产权人可以设立担保物权或者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
公有住房转让手续有哪些(一)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二)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权利1、转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2、转租金的确定权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
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依法进行登记后,承租人即享有以下一些权利: 1. 请求出租人交付租赁房屋并使租赁房屋保持合同约定使用的状态。 2. 对租赁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3. 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条中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2-96266),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天津
一、调整首付比例和利率(一)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二)二手房及以贷还贷业务的首付比例及利率。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
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有效购住房资料、首期的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审核作面谈。2、审批据借款人申请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开办还款帐户及办理保险手续。3、签订合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表等,交由经办人核对;同时,根据在受托银行开办的还款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4、银行会审经办人将核对
一、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时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注销公积金账户:(一)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缴存人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五)缴存人为农业户口或非西安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账户留存最近3个月缴存额:(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借款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执行;对家庭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3、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4、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一.公积金的基本作用:购房1、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2、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3、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二、儿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于自己购房,也可以用于儿女购房。1、如果申请公积金房贷款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来偿还本息;2、如果申请商业贷款来购买自住房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1、公民的平等权。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保护。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
住房公积贷款买房一、住房公积贷款买房条件1、用公积金办理个人买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
步骤一:贷款申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一式二份,并填写相关信息。步骤二: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不用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核实。提取额度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哈尔滨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异地调入哈尔滨市的,在哈尔滨市缴存不满6个月,但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拥有哈尔滨市户籍
问: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理程序、时限都有哪些?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理程序包括7个步骤,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1)受理申请:借款人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核资料齐全无误的应当天受理,并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中个人基本信息、购建房信息。其他信息由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填写,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2)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应在4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因自有资金不足,以家庭为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贷款,即纯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同时申请商业性配套贷款,即为组合贷款。二、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出现紧张时,将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要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商业贷款利
一、提取所需的材料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
房屋承租人有哪些权利房屋承租人具有如下权利:1、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