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莞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问题描述

东莞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1个回答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父母提交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可不用提供);

3.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或母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父母离婚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如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相应的生效证明书;

4.迁入莞城或迁入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证明及入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

5.迁入地镇街(管委会)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入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三)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入户申请调查登记表,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市外迁入本市及市内迁入莞城、虎门镇街的户口迁移由市公安局核准,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市内迁入其他镇街由迁入地公安分局核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经市公安局批准同意办理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申请人凭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第二联)、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准迁证。

属市外迁入的,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属市内迁移的,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五)收费:《准迁证工本费4元/张,《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张。

(六)证件有效期:《准迁证40天、《户口迁移证30天。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