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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患者入ICU复苏室准入标准及全程监护标准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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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患者入ICU复苏室准入标准及全程监护标准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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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入标准手术结束后神志、呼吸、肌张力未恢复或未完全恢复,需要观察扶助的患者。

2、全程监护标准与程序

1、病人由手术室转往恢复室的过程中,麻醉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

2、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心电图、血压、脉搏氧饱和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和输液。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器辅助或控制呼吸。

3、麻醉医师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

(1)病人一般资料、手术方式、时间及麻醉方法。

(2)现病史、既往病史及其治疗。

(3)麻醉用药:术前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的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它药物的应用。

(4)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和尿量。

(5)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6)存在问题和措施,可耐受的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4、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

5、至少15分钟测定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心律、SpO

2、呼吸频率及神志恢复情况,以判断恢复情况及速度。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

3、转出标准

1、中枢神经系统: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5秒以上。

2、呼吸系统: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T改变。

4、椎管内麻醉后,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需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痛药后,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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