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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异议申请书【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异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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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异议申请书【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异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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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依法对(××××)……号…与…××纠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与…××纠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贵院现已受理。根据法律规定,本案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本案系发回重审案件/本案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本案系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本案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系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本案系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写明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故申请人依法提出异议。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一条制定,供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用。

2.异议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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