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2年1月河南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最新依据

问题描述

2022年1月河南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最新依据
1个回答

(数据更新日期2022年1月)

2021年度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4.80元,同比增长6.7%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177.50元,同比增长12.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3.30元,同比增长8.8%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073.20元,同比增长15.3%。

涉及丧葬费及误工费、护理费的标准按照2020年度的标准

1、丧葬费:6个月工资 35675.5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2、误工费农林牧渔:50282元/年,平均137.76元/天

3、护理费:49073元/年,平均134.45元/天

数据来源:2021年1月20日河南省统计局《2020年度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

http://hazd.stats.gov.cn/dczdcms/html/32/594/2021-1-20/4461.html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受此影响的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更新后赔偿清单参考如下: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确定。

二、误工费  误工天数=住院时间+门诊复诊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从事农业生产的,按照上年度农林牧渔业收入标准计算(2020年度137.7元/天);其他,河南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2020年度134.4元/天)。

三、护理费  护理天数=住院期间+出院后护理天数

护理人数按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意见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因住院治疗产生的实际费用,以票据为准,也可按每天20或30元主张。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可按每天50元主张。

六、营养费  河南可按住院每天20或30元计算。

七、残疾赔偿金(2022更新)受诉法院或住所地 择一高

残疾赔偿金

伤残等级

城镇20年金额

城镇和农村统一标准

死亡赔偿金

741896.0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4.80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3.30元,    20年计算,                            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

             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一级(100%)

741896.00

二级(90%)

667706.40

三级(80%)

593516.80

四级(70%)

519327.20

五级(60%)

445137.60

六级(50%)

370948.00

七级(40%)

296758.40

八级(30%)

222568.80

九级(20%)

148379.20

十级(10%)

74189.60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构成伤残,需要拐杖、轮椅、支架等,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及票据。

九、死亡赔偿金(2021更新)受诉法院或住所地 择一高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城镇和农村统一标准 20年金额:695006.8元。

60岁以上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

十、丧葬费(2021更新)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计算。

68305元÷12个月×6个月=34152.5元?(202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305元)。

(数据来源: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统计年鉴2020》4-14职工工资及指数)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构成伤残的,可按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加3000——5000元计算。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2021年更新)受诉法院或住所地 择一高 事故发生时起算

计算公式: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伤残系数÷抚养义务人数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644.91元(城镇和农村统一标准)

1、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

2、其他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特别提醒:

根据2021-11-0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

在2019年12月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的案件范围,从原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三种类型案件,扩大至全部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

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所以,从上述通知施行开始,上述三类案件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因素的影响,统一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计算赔偿金及抚养费。

 除上述三类案件之外其他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仍然区分居住地因素,按照不同标准计算赔偿金及抚养费。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