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追诉的情形: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着手实施盗窃油气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盗窃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油气为盗窃目标的;
(2)已将油气装入包装物或者运输工具,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三倍以上的;
(3)携带盗油卡子、手摇钻、电钻、电焊枪等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工具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
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盗窃未遂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而此时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换言之,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就是1千元-3千元,但是格外也要注意,在不同的地区对盗窃罪实际的立案数额标准规定不太一样。
敲诈勒索未遂的按照既遂犯处理,其立案标准是: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2、构成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未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一般地说立案标准是1000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
盗窃低于立案标准,不能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进行处罚。但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案件立案标准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 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4.携带枪支、爆炸物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 5.其他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
诈骗未遂立案标准是: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至于数额较大,各个城市规定不尽相同,四川省标准为5000以上。综上,只要行为人使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法律咨询解答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湖北省高院盗窃案件立案标准如下: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
一、盗窃罪未遂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盗窃价值超过1000元至3000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如果盗窃未遂,与盗窃既遂的立案标准是一致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
一、盗窃四川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二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四十万元。 二、四川盗窃罪量刑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首次对媒体公布《关于确定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 2012年5月1日开始实行。《意见》对盗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敲诈勒索未遂立案标准:(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2)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未遂量刑标准:(1)对于敲诈勒索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数额较大(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
被盗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盗窃数额5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盗窃金额1000元至3000元以
盗窃电动车的立案标准,取决于该电动车的价值。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还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如果该电动车价值不满1000元,则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盗窃罪的刑事处罚是判刑和处一定罚金,是双罚制。盗窃罪的起点是1000元。(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一、盗窃车辆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敲诈勒索未遂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暴力或者胁迫等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在客观上,行为主体还应当满足特定的行为构造: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的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主体或者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多种多样,如将要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敲诈勒索未遂立案标准:(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2)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未遂量刑标准:(1)对于敲诈勒索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数额较大(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
关于合同诈骗未遂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刑法规定立案标准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行为人在甘肃实施盗窃行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盗窃罪如果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可以进行刑事立案的,那么对于盗窃罪这种情况来说,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话,应该怎么立案呢?立案以后有哪些处罚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超市盗窃立案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超市盗窃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